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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9章:故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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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于袁天淳这么一个外乡人,各个村落里的人,大抵都是处于防备的。
    一来,摸不清楚袁天淳的为人本性,怕引狼入室。
    二来,也是怕袁天淳身上,担着什么案子,从而牵连到了村落。
    当临近傍晚,袁天淳来到那个村落时,寨门已经封闭了。
    处于郊外的村落,基本上都会砌一个土墙,或是搭建简易的城寨,一来是防备野兽在夜晚的袭击。
    二来,也是防备匪寇。
    这一点,和城池大抵是相同的。
    只不过,和城池相比,这些简易的土墙,或是城寨,无论是防御力,还是规模,肯定无法跟县城、府城的城墙相比。
    瞅着眼前只有一米六高的土墙,连袁天淳的身高都比不过。
    但一想到,古人的身高大多数都是一米五级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    毕竟,在营养跟不上的古代,身高能有一米六,就已经算是高个子了。
    达到一米七,那是无敌猛将的标配。
    譬如演义小说里,描述那些猛将,就常常以身高八尺来形容。
    而八尺,就是一米九级的身高。
    按照古人多有夸张的说话,减去一些,也有一米七、一米八那样。
    可见,在古代,一米七的个头,就已经很是惊人了。
    当城寨里的人,瞅见袁天淳这个小巨人时,许多人先是一惊,旋即一大群拿着柴刀、粪叉的村子里男人,来到了寨门前,一脸戒备的看着他。
    “打扰一下,我并无恶意,只是出来忘记了时间,这天色已晚,不知道我能否借住一宿?”袁天淳客气地问道。
    “朝廷规矩,非本村落的人,若无路引或是相关证明,不可住宿。”一个老头轻喝了一声。
    古代朝廷,对于民间的人口流向,一向很敏感。
    毕竟,在冷兵器时代,人多代表着强大的力量。
    一个反贼,往往登高一呼,身边只有几个,十几个死忠,却能裹挟几万,数十万的百姓,攻城拔寨。
    哪怕朝廷兵多将广,镇压一次又一次。
    但如此一来,苦的不仅仅是百姓,更大的苦主便是朝廷。
    自古以来,都是打江山容易,守江山难。
    往往守江山的,都处于战略被动。
    相比于只知道破坏,而不懂得建设的反贼,如果朝廷也一味地破坏,那和反贼又有什么区别?
    如此一来,必定会失去天下大义的名分。
    所以,在古代,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,都没有离开家乡方圆十里的土地。
    大多都在那一亩三分地,从早忙到晚,而后碌碌无为的结束短暂的三四十岁人生。
    而想要去别的地方,就必须握有朝廷颁发的路引,就像是通行证一样。
    没有这个通行证,过城门时,城门的兵卒,非但不会让你过去,反而还会把你抓起来。
    “路引是吗?我有。”袁天淳往怀里一摸,摸出一张黄纸,使了个障眼法,黄纸立马变成了路引。
    从栅栏缝隙里,将路引递了过去。
    那名老人仔细地瞧了瞧,确认无误后,将路引还了回去。依旧摇头道,“后生,不是老朽无情,而是前年邻村刚发生一场匪乱,那个土匪也似你这般,骗取了村老的信任。
    等到半夜的时候,偷偷地打开寨门,十几个土匪一拥而上,杀了二十多个人,抢走了六个黄花大闺女,临了还一把大火,烧了半个村寨,那叫一个惨啊!”
    袁天淳不禁露出苦笑。
    在匪乱猖獗的古代,古人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,底层人民有底层人民的生存智慧,要不然为何古人以宗族为纽带呢?
    同是一个姓的亲戚,不管谁受了欺负,其他人能善罢甘休吗?
    若是真遇到匪寇,不为别的,为了自己的亲戚妻女,温顺的农汉,也会化作凶狠的猛兽。
    保卫家园和妻女燃起来的斗志,肯定不是只谋财的匪寇,所能比拟的。
    故而,哪怕在匪乱猖獗的古代,只要不形成气候。
    是不敢光明正大的,袭击那些村落的。
    也就只敢在道路上,学那演义里的土匪,收点过路费。
    袁天淳掏出几个碎银子,满脸憨厚的说道,“请老丈行个方便,这黑灯瞎火的,我也不能住在野外啊,这要是被野兽叼了去,这可怎么整。”
    村子里的几个人,看到袁天淳手上的碎银子,两眼顿时发直。
    他们长这么大,还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碎银子。
    甚至许多人,连银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。
    只听老人说,银子银灿灿的,在夜里还会发光呢。
    可袁天淳手上的银子,除了浑身银白外,表面还有一个个密集的黑色细孔。
    这属于氧化反应,也是真正银子的模样。
    不像是电视剧里,通体雪白,那种是属于刚刚出炉的官银。
    等个把月以后,表面就会出现黑色氧化痕迹。
    几个村老碰头商议了一番。
    决定将袁天淳放进来。
    毕竟,他们整个村子的东西,估计也就是那几两碎银子了。
    能拿出这么多银子的人,怎么看都不像是匪寇。
    毕竟,匪寇和他们的生活条件都差不多。
    都是穷苦百姓出身。
    那像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,顿顿有酒有肉吃?
    便是那些乡绅地主家庭,顶多晚餐加几个鸡蛋,只有逢年过节,才舍得吃上一顿肉。
    负责接待袁天淳的,是一个姓孙的老人。
    晚餐都是粗茶淡饭。
    袁天淳使了几个铜钱,给自己加了两个鸡蛋。
    一碗苞米粥,四个窝窝头、一个腌野菜,外加两个炒鸡蛋,就是袁天淳的晚餐了。
    窝窝头干涩难咽,只有就着苞米粥,才能将满嘴里的窝窝头碎渣咽下去。
    但这顿饭,袁天淳吃的也是异常香甜。
    酒足饭饱之后,袁天淳和孙老闲聊道,“老人家,往这里大概十五里的地方,有一片竹林,你可知道那个地方?”
    孙老一听,脸色骤然微变,“你问这个做什么?”
    瞧到孙老的反应,袁天淳神色微动,笑了笑,说道,“我白天从那里过来,看到一个红色轿子,在竹林里经过,寻思着是不是那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啊?”
    孙老起身,眼神躲闪道,“我累了,后生啊,你也早点休息吧。”
    随即,孙老转身回到了房间。
    在昏暗的房内,孙老一张脸渐渐地变得惊恐和不安起来。
    有古怪!袁天淳眉头微簇。
    自己只是顺嘴提一句,他为何有这么大的反应
    显然,这个孙老是知道那片竹林的,也知道那片竹林的诡异。
    袁天淳沉吟片刻,吹灭了灯烛,躺在床上,静等深夜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孙老做了一个噩梦。
    在梦里,他梦到了那片熟悉的竹林。
    他独自一人,举着一个火把,走啊走啊,不知走了多久。
    突然,一股迷雾从四面八方弥漫过来。
    旋即,一个身穿嫁衣,长发披肩的女子,背对着孙老。
    ”谁?”孙老颤颤巍巍的喝了一声。
    举着火把,往前照了照。
    嫁衣女子缓缓地转身,露出了一个长相妖艳的面庞。
    啪嗒!
    孙老直接吓得瘫软在地,“你、你没死啊!”
    “咯咯咯……”一阵尖锐的笑声传入孙老的耳中。
    孙老吓得双膝跪地,不停地磕头,痛哭流涕道,“女娃啊,你不是我杀的,这冤有头债有主,你别找我啊,是杀猪家的儿子祸害的你,我可是全程都没有参与啊。”
    “为什么不报官!还我一个公正!”嫁衣女子厉声问道。
    孙老哭泣道,“都是一个宗族的亲戚,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,我、我若是报了官,我以后在村子里怎么待啊……”
    “你们把我埋在了哪?”
    “就在村外的一片树林里,明天、明天一早我就去给你上坟,女娃啊,你就饶了我吧,饶了我吧……”
    孙老惊醒,他摸了摸额头上的冷汗,惊慌失措的看了看四周,许久,这才松了口气,“还好,只是一场梦。”
    这时,天亮了。
    孙老坐在床上,犹豫了许久。
    最终蹑手蹑脚的出了屋,往后山走去。
    出了村寨,孙老来到一片树林。
    根据记忆里的方位,找到了一颗老歪脖子树。
    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地,不停地磕头,嘴里还念念叨叨着。
    “她死的一定很痛苦吧?”突然,一道声音在背后传来。
    吓得孙老一下子跌坐在地上,“谁?!”
    袁天淳露出身影,看着那座早已被荒草掩埋的坟墓,“哪怕过去了这么多年,那天的事,你也依旧记得。是因为愧疚?还是恐惧?”
    “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。”孙老眼神躲闪。
    “梦里的事情,我都知道了。”
    “梦里?”孙老瞳孔一缩。
    袁天淳手指画了个圈,地上的落叶顿时飞了起来,在他的手势下,形成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形状。
    吓得孙老发出“啊”的一声尖叫。
    下一刻,落叶簌簌掉落,溅起一片灰尘。
    “我其实是一名道士。略懂点道术。昨天梦里,你说杀死那个嫁衣女子的,是杀猪家的?”
    “你都、都知道了?”孙老叹息一声,对袁天淳拜了拜,“是老朽不识真人,在真人面前,老朽不敢隐瞒。
    那是一段六十年前的往事。”
    “六十年前?”袁天淳一怔。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孙老瘫坐在地上,闭着眼睛,开始娓娓道来。
    六十年前,孙老还是个毛头小伙子。
    也就八九岁的年纪。
    某一日,去县城里卖猪肉的孙三回来。
    和他回来的,还有一个长相秀气的姑娘。
    孙三是个杀猪匠。
    在村子里算是有钱人。
    每天都会拿着猪肉,去县城里贩卖。
    生意好的时候,一个月能挣个十两银子。
    在村子里,孙三家也是最阔气的。
    可惜,许是杀猪多了,罪孽深重。
    孙三娶的第一个老婆,难产而亡。
    第二个老婆,也生不出孩子。
    一直到三十岁,孙三娶了第三个老婆,才好不容易的生下一个儿子。
    但第三个老婆也因为难产而死。
    生下的儿子,因为早生的缘故,智力不太正常。
    二十多岁,跟个三岁小孩一样。
    村里的小孩,时常骂他是三傻子。
    孙三的家境虽然比较富裕。
    但摊上这么一个傻儿子,就算是女儿不值钱的古代,也没有多少人,想要把女儿嫁给这么一个傻子。
    不仅是同村的,附近村子里,一看到孙三儿子的样貌,都纷纷拒绝。
    三傻子一直到了二十多岁,也没讨到媳妇。
    而孙三也眼瞅奔五了。
    在古代,五十岁就已经算是知天命了。
    许多达官显贵,基本上到了这么岁数,也寿终正寝了。
    更何况是贫苦的底层百姓?
    基本上,活到四十岁就算高寿了。
    孙子都已经成家立业了。
    没办法,孙三在某天,回来的路上,碰见了离家出走的一位大小姐。
    直接将她掳来,给自己的儿子当媳妇。
    因为是同村的缘故,其余人明知道这事是犯法的事情。
    但碍于亲戚关系,再加上孙三也使了银子,大婚之日,摆了七天的酒席,请全村人连吃了七天的酒肉。
    其余人也就心知肚明的,眼不见为净。
    那时候的孙老还小。
    有一次,他路过孙三的家,看见那个大小姐往他手里塞了一张字条。
    请求他,将这张字条,交给孟县的林府,事后必有重谢。
    回到家,孙老就将字条,交到了自己父亲手上。
    第二日,父亲并没有去孟县,而是将字条,交到了孙三手上。
    在当夜,孙三家传来一声惨叫。
    当众人赶过去时,发现孙三的一只眼睛被戳瞎了。
    而那个女子,也被愤怒的孙三活活的掐死。
    愤怒过后,内心恐惧的孙三连夜和几个同村的汉子,将那名女子扔到了后山的树林里。
    直到第二天正午,孙三再度来到后山那片树林,想要挖个坑,将女子埋掉。
    结果发现,女子早已被野兽,啃食的血肉模糊。
    一张脸已经见不到人形了。
    和孙三同去的一个肺痨,当场就吓得昏厥了过去。
    没过多久,就暴毙而亡。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袁天淳问道。
    “大概一年后,孙三在从城里回来的路上,突然消失,就此杳无音讯。”孙老叹道。
    从都市怪谈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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