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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长周正平的目光落在被告席上。
接下来,就轮到双方提交证据。
“被告方,请提交新的案件证据,并陈述理由。”
黄闻站起身,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。
语气很是沉稳。
“审判长,我方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。”
“这是一份案发现场的监控截图,以及被害人张小鹿事发当天的活动轨迹记录。”
说着,他将文件交给法警。
在法庭的投影仪中,出现了监控截图。
黄闻则缓缓解释。
“监控截图显示,案发时间为当晚十点零七分。”
“案发地点,为本市某酒吧门口的夜市摊位附近。”
“被害人张小鹿,当时穿着短裙、化着妆,外表完全不像一个十三岁的未成年人!”
“而且,一个十三岁的女孩,在晚上十点还没有回家,而是出现在酒吧夜市附近……”
黄闻顿了顿,语气加重。
“我方有理由怀疑,被害人当天的行为本身存在不当之处。”
“她的穿着、时间、地点,都与一个正常初中生的行为不符!”
“因此,我方认为,不能将全部责任都归咎于被告方。”
“被害人的自身行为,对事件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!”
对方抓住了这一点,进而大做文章。
毕竟……
张小鹿的衣着打扮,以及活动轨迹,和一个正常的初中生相比,的确不太符合。
谁会那么晚了还在外面晃悠?
而且穿着并不得体。
此话一出,直播间网友瞬间炸了!
【?????】
【什么意思?十三岁女孩晚上出门就是行为不当?】
【穿裙子就不像未成年了?这是什么逻辑?】
【这不就是受害者有罪论吗!穿什么衣服,几点回家,这是她的自由!】
【没错!这是别人的自由,跟这个案件有关系吗?】
【等等……晚上十点在酒吧附近转悠,确实有点可疑啊!】
【可疑个屁!她可能只是路过!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有什么恶意!】
【就算她真的有问题,也不是他们打人的理由!】
张小雨坐在原告席上,气得浑身发抖。
她没想到,对方律师竟然会如此无耻。
这种上不了台面的理由,也能拿来当证据!
这不是公开质疑她妹妹的人品吗?
张小雨猛地攥紧拳头,嘴唇哆嗦着,正要站起来反驳。
可在这关键时刻,却被江晨一把按住了手。
“别冲动。”
江晨的声音很低,只有张小雨能听见。
“对方故意激怒你,好让你在法庭上失态,让审判长对原告方印象变差。”
“交给我。”
这也是法庭诉讼的手段之一。
倘若当事人被对方律师激怒,在法庭上失去了理智。
肯定会影响到审判长的判断。
张小雨咬紧嘴唇,深吸一口气。
她努力压住怒火,点了点头。
眼下,她只能听江晨的话!
审判长周正平看向原告席。
“原告代理人,对被告方提交的证据,是否有异议?”
江晨缓缓站起身。
他没有没有回应黄闻关于穿着和时间的指控。
只是平静地看着他。
“被告代理人,我想先请教您一个问题。”
黄闻眉头微挑:“请说。”
江晨的目光没有移开。
“让我们跳出本案件,给你举个例子。”
“在强奸案中,如果被害女性穿着性感、深夜独自外出,您认为……是否能以此为理由,适当减轻被告方的刑罚?”
此话一出,法庭里瞬间轰动!
旁听席上有人倒吸冷气。
黄闻的脸色猛地变了。
审判长周正平的眉头微微皱起,但没有打断。
直播间弹幕彻底炸了!
【卧槽?江晨这问题太狠了!】
【直接拿强奸案做类比,把对方律师架在火上烤!】
【黄闻要是说可以减轻,那他就是支持强奸犯合理化!】
【他要是说不可以,那他刚才的逻辑就站不住脚!】
【我尼玛!江晨这是杀人诛心啊!】
听到这个问题,黄闻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。
他张了张嘴。
想说什么,但又闭上了。
他当然知道这个问题的陷阱!
如果他回答可以减轻,那他就等于承认一件事情——
被害人的穿着和行为可以影响量刑!
这在舆论上会直接判他死刑!
如果他回答不可以。
那他刚才关于张小鹿“穿着不当”、“行为不当”的指控。
会全部失去依据!
他沉默了几秒钟。
法庭里十分安静,甚至能听见空调的嗡鸣声。
最后,他咬着牙开口。
“强奸案……和本案性质不同,不能简单类比!”
这个问题他回答不出来,那干脆就别回答了。
江晨笑了一声,摇了摇头。
“性质不同?”
“被告代理人的意思是,打人的人,可以因为被害人的穿着以及行为而减轻责任。”
“但强奸的人,不能因为被害人的穿着而减轻责任?”
“同样是暴力侵害,同样是被害人穿着行为不当,为什么标准不一样?”
“请被告代理人正面回答!”
这下,黄闻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。
“江律师,你这是偷换概念!”
“我没有偷换概念。”不等黄闻继续说,江晨便打断了他。
“我只是在用您的逻辑,推向它的自然结论!”
“您说,张小鹿穿短裙、晚上十点出现在酒吧附近,所以她对被打一事负有责任。”
“那按照同样的逻辑,一个女性穿短裙、深夜独自外出,如果她被强奸,是不是也负有责任?”
“您敢在法庭上说一声是吗?”
黄闻的嘴唇动了一下,没有发出声音。
江晨没有等他回答。
“您不敢。”
“因为您知道,这个逻辑一旦成立,就会伤害到千千万万的受害者!”
“穿什么、几点回家、在哪出现,这些都不是任何人被暴力对待的理由!”
“打人就是打人,犯罪就是犯罪。”
“被害人的穿着、时间、地点,不能成为加害者减轻罪责的借口!”
他顿了顿,声音沉了下来。
目光转向审判长。
“我请求法庭,驳回被告方关于‘被害人自身行为负有责任’的辩护意见!”
“张小鹿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,她晚上出现在任何地方,都不应该成为她被围殴的理由。”
“更不应该成为被告方律师在法庭上攻击她的理由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