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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借刀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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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宁岳在玉墨斋中待了小半个时辰便准备回家了,毕竟曾默那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他有点尴尬。不过曾默也不是口无遮拦的无知小儿了,很懂分寸。
    对于宁岳的解释并没有刨根问底,既然他说是从家谱上看到的七言绝句,就那只能是从家谱上看到的。
    毕竟家谱就是记载一个家族的世系繁衍,以及重要人物事迹的书,上面记载着诗句也是很正常的。
    总不可能非要认为这诗是宁岳写出来的吧?所以到最后《落叶归根》此作中的两首诗还是安在了贺知章这位‘不知名诗人’的头上,但素描画宁岳承认了下来。
    在这个世界上,想必他是第一位知晓并且懂得素描的人吧?或者可以说是素描画祖师爷了。至于这方世界对素描画接受与否,都不重要。他又不是美术生穿越古代,就得靠素描这一技能讨生活了。
    …
    宁岳回赠了《落叶归根》,也算是还掉了曾默赠送这栋三进大宅院的人情吧。被图书馆鉴定为‘绝世’之作的存在,怎么也值几千两纹银吧?
    跟曾默告辞后,便带着家仆回宁宅。
    天气热得要命,宁岳自然没心思沿街买东西的。然而他不知道的是,距离一百余米的身后,有一位头部硕大异于常人的中年男子死死地盯着他的背影。
    此人正是袁大头。
    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。”他心中大笑。
    因为自从他打定主意从宁岳这里捞一笔钱后,这些天来袁大头就一直在关注宁岳的事情,毕竟做事之前得先踩好点啊。
    今儿他一大早就去了东来客栈门前蹲点,按理来说宁岳必定会露面的。但谁成想此子整个上午都一直没出现,连带着那位卖冰糖葫芦的小子也换了人。
    害得他一直在烈日下盯着东来客栈的各个出处,却一无所获。后来袁大头忍不住拐着弯向店伙计一打听,却得知这小子并不在东来客栈了。
    这让袁大头气急败坏的同时,也想起此种情况对他来说属于绝佳的机会。
    以前他不敢动手,那是慑于东来客栈的地位。毕竟这么多贵家子弟来客栈比赛,远不是他一个升斗小民能得罪的。
    另外他很清楚宁岳并没有强势的家世背景无需担忧,只要宁岳失去客栈的庇护,就是他下手的好时机了。他只要把宁家人请来,以长辈的身份就有机会夺走宁岳的财产了。
    不给钱?那他就可以造谣中伤宁岳不尊孝道,到时候闹到知府大人哪儿去,他也占理。并且按照那店伙计的建议,说他只要在玉墨斋附近守着,基本上能找到宁岳的。
    袁大头虽然有点诧异这店伙计为何这般好说话,但也没有多想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午时左右,他在街上买了两个馒头果腹一下后,就一直在玉墨斋附近等待着。
    干坐大半个时辰,身心都有点受不了炙热的太阳了。准备半途而废时,却看到了宁岳进入玉墨斋。跟以前不同的是,他竟然带着家仆?
    这让袁大头惊诧万分的同时,也恐惧不已。他在猜宁岳是否攀上了某位大人物的高枝啊?又等了小半个时辰,终于等到宁岳离开玉墨斋了。
    即使在怎么猜,他也不可能立马放弃这个念头的,毕竟是数十两甚至更多纹银啊!
    除非明确宁岳不可招惹,那么他就会铤而走险冒险一搏。如果吃不了独食的话,就找宁家那两位来闹一闹。所以袁大头他目前需要宁岳新住所的地址。
    尾随痴汉袁大头,一直跟着宁岳的步伐,直到他被一位高大男子拦住了。
    袁大头心里一惊,难道自己这么隐蔽的跟踪也被那小子发现了吗?但他也故作镇定,让出了一条路,看看是否此人乃恰好路过的么。
    谁成想,这男子开口了:“这位兄台,请问你可瞧见了两位男童?”他还比划了一下身高,一位有他齐胸高,一位只到了他小腹肚脐眼这里。
    听到此人的话,袁大头心中长输了一口气,只要不是来找他麻烦的就行。
    如果换做其他人来问的话,说不定袁大头会发飙一番,怨对方打断了他追踪的计划。但看着眼前这位孔武有力的高大男子,想想自己的身板应该干不过后,便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    可袁大头也不会给对方什么好脸色,毕竟此人的穿着一看就像是穷鬼,或者可以说是逃难而来的流民。
    “没有看见,你找别人问吧。”他还得跟踪宁岳呢,哪儿有这么多的时间跟这人啰嗦啊。
    说完他便要离开。
    只是面前的高大男子还是有点不甘心便拦住了袁大头。
    他好不容易从别人口中得知自己的两个孩子可能入了萍安府后,便急忙从数十公里外的地方疾行赶了过来。从昨天开始他便一直寻找自己的两个孩子,但毫无消息。
    于是此人又重复说了一遍自己孩子的特征:“这位兄台请你等等,我那两个孩子孤苦伶仃的在这个地方,说不定哪天会饿死街头。”
    “你就帮忙回想一下在哪见过么,也请告知你的街坊邻舍,是否看到过我那两个孩子。他们很好认的,都很瘦,且我大儿子这里有一块黑色胎记。”说完这人还指了指脖颈处。
    见眼前的袁大头没有反应后,他又说了说小儿子的特征,就是左臂胳膊上同样有块胎记,如果穿着衣服的话就不明显了。
    “等等,你说你大儿子脖颈处有块大拇指粗的胎记?”袁大头似乎在哪见过,眼前此人口述中的那个孩子,只是忘了在哪儿见过?
    袁大头这般说后,那高大男子立马激动起来,这是他第一次得到的不是‘否定’的回答。不过他也没有打扰,让袁大头努力回想。
    “胎记?我在哪见过呢。”
    对了,他想起来了。
    那天他在东来客栈门口时,瞥了一眼宁岳以及他身旁的一个小子,正在在客栈门口那儿卖着冰糖葫芦的。而那个小子脖颈处的确有一块黑色的胎记。
    如果此男人真是那小孩的父亲的话,袁大头倒是有一个借刀杀人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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