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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四章 灭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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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珠光宝气阁的后山是霍休所居住的小楼。
    如今霍休就在小楼之中。
    马行空没有见过霍休,虽然下达命令的人是青衣楼的总瓢把子,但他并不知道青衣楼的总瓢把子是霍休。
    因此,马行空虽然在逃命,可逃命的方向不是霍休所在的小楼,而是一路往着山下逃。
    他要逃离珠光宝气阁,越远越好。
    马行空的轻功本来就不错,如今更关系到了生死,他将自身的潜能全部发挥出来,他如今的速度比起全盛时期也不逊色太多。
    只是一闪,马行空便以跃出七八丈。
    几个呼吸间,马行空就已冲出了珠光宝气阁,朝山下而去。
    夜风刺骨,可马行空感觉说不出的快意,这刺骨的夜风无时无刻不告诉他一件事——我还活着。
    活着就是好事,他希望能平平安安活到八十岁。
    他已下定决心,一回去便辞去关中联营镖局总镖头的席位,金盆洗手,隐遁山林,不再理会江湖上的事情。
    马行空以前下不了决心,可卷入这件事之后,他终于下定了决心。
    “即便天王老子请老子出来做事,老子也绝不出来。”马行空乘风飞奔,心里暗暗想到。
    马行空的思绪在此事停止了。
    黑暗中,一口轻飘飘的剑悄然刺穿了他的喉管。
    咽喉插入,后颈刺出,带出一片血花。
    世上极少有人能在咽喉刺穿而不死的。马行空不是江湖异人,他只不过是个寻常人,咽喉被刺穿,他死。
    马行空死得很快,他感受到了一阵刺痛,瞧见鲜血飞溅,随后他什么都感受不到了。
    死人什么都感受不到。
    陈风当然不是死人。
    他不但不是死人,也瞧见马行空如何被杀。
    马行空在江湖上算得上是个赫赫有名的人,可杀他们的人如同杀死一条死狗一般杀了他。
    出手之人动作极为干脆利落,没有一丁点多余的动作。
    手起,剑落,人死。
    寻常的江湖人出手是不可能如此干脆利落的,只有一种人出手才如此干脆利落。
    ——职业杀手。
    只有杀惯了人的职业杀手,才能如此干脆利落。
    一轮弯月悬挂于天。
    冷风阵阵吹过。
    陈风在冷风弯月之中,瞧见马行空如何在瞬间惨死。
    这一瞬间的突变足以令江湖上大部分人失魂夺魄,陈风似乎也不例外。
    此际陈风全身僵硬,飞奔的身躯一下子定住,仿佛不敢相信马行空居然如此轻而易举被杀,也似乎不相信此地居然有人要截杀马行空。
    这时间极短,可职业杀手最厉害的地方,便是对机会的把握。
    这极短的时间,被职业杀手利用起来了。
    有三个人动手了。
    地上到处都是枯叶,枯叶中飞出了两个人。
    一人魁梧高大,可使用的居然是极小巧精致的蝴蝶刀。
    一人又高又瘦,他使用的兵刃却是江湖中最气派的宝刀——鱼鳞紫金刀。
    这两人应当将兵器调换一下,才看上去合适他们。
    可他们偏偏使用气质极不符合的兵器。
    这实在是很可笑的。
    可他们一出手,没有任何人感觉好笑。
    小巧精致的蝴蝶刀在巨汉手里施展而出,招式没有一招是精巧变化,每一招每一式都走大开大合的路子。
    蝴蝶刀本来不足两尺,可挥动间,蝴蝶刀居然开始长。
    很快就已长到了将近四尺长。
    刀芒划破长空,真如惊虹掣电一般。
    鱼鳞紫金刀一向被江湖人公认为最气派的宝刀。
    一个人敢用鱼鳞紫金刀,不但对自己的武功极为自信,而且一定要极具特色,否则丢了颜面是小,失去性命是大。
    这个又高又瘦的大汉敢用鱼鳞紫金刀,自然代表他是个非比寻常的人物。
    事实上他的确是的。
    鱼鳞紫金刀的分量极为沉重,用这种刀的人,极少施展什么非常细腻精妙的招式。
    不是那些人不会,而是不必。
    一刀就可以解决的事情,又何必花里胡哨多出几刀呢?
    鱼鳞紫金刀重气势,出刀的人也讲究气势。
    一刀杀人便是气势。
    可这人不一样。
    这人的刀法细腻绵长。
    每发出一刀,之后必定有七八种变招,每一种变招背后,必定还有其他的招式。
    他的招式永远也用不完,永远也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,留下一条杀招,你永远不知道他有多少杀招。
    正因为他是这样的人,因此霍休才花了不少钱财让他为自己做事。
    这两人的武器虽然是刀,可刀不同,出刀的风格不同,唯一相同——他们都用杀招,都想杀人。
    突袭之下,足以杀死任何一个武林高手。
    不过最可怕的不是他们,而是树上落下的人。
    这个人如一片树叶般轻飘飘的落下。
    他的人如树叶,手中的吴钩剑也轻飘飘如树叶一般。
    他的出手非常自然,以前有不少死在他手上的人,甚至很自然的瞧见自己的脑袋落地,他们死得非常自然,没有一丝一毫的痛苦。
    他也一样认为自己是个仁慈的杀手。
    他认为无论什么人死在他的手上,简直就是这个人最大的福气。
    从这一方面来说,他的想法并没有出错。
    因为一个人如果要死,的确死在他手上是最好不过的事。
    只有一点——他从未想过这个人愿不愿意死在他的手上。
    他当然从不问这个人愿不愿意。
    他不在乎别人是否愿意。
    只要他认为这个人该死,就非死不可。
    现在他认为陈风该死,因此便要杀了陈风。
    他的人轻飘飘,剑轻飘飘,可力道却刚猛无俦,霸道绝伦。
    若非有如此刚猛无俦,霸道绝伦的力量,又如何能一剑斩断人的脑袋呢?
    这轻飘飘的一剑,却拥有一种极刚猛霸道的力道。
    一剑落下,立断人头。
    三个人都是霍休非常欣赏的杀手,特别是第三个人,他更是喜欢。
    霍休极少派遣他们三人同时出手。
    一,不必。
    他们其中任何一人出手,都足以杀死大部分人。
    二,身份特殊。
    他们虽然是青衣楼的杀手,而且地位不低,可他们的身份极为特殊,因此不能随便出手。
    可今日不一样。
    今日霍休点名道姓让他们出手。
    因此他们才出手。
    一同出手,便要取下陈风的命。
    此际出手,他们认为陈风非死不可。
    他们已经在想如何处理接下来的事情了。
    陈风也在想如何处理接下来的事。
    ——三个人先处理哪一个呢?
    陈风在想。
    不必想。
    第一个人送上门了,何必去想呢?
    陈风伸手抓住了鱼鳞紫金刀。
    他抓得非常巧妙。
    一探手,便抓住。
    一抓住,便夺下。
    刀入手,便劈下。
    非常从容自然的一刀。
    优雅的一刀。
    那人脖子上留下了一刀优雅的血痕。
    因此他死。
    几乎同时,陈风踢了一脚。
    这一脚不是踢人,而是踢刀。
    ——蝴蝶刀。
    寒芒一闪。
    蝴蝶刀穿过魁梧高大杀手的身体,夺的一声,打在树上。
    最后陈风双手一合。
    看上去轻飘飘,可力道极大的一剑,陈风这不情不愿,不轻不重,随随便便一合,便夹住了。
    那人拔剑。
    拔不出。
    剑仿佛镶嵌在手中,已有千百个年头,似可持续到天荒地老。
    当机立断,立刻弃剑。
    他知道遇上了难以抗衡的高手。
    退,退,退!
    立刻退。
    陈风进,
    他退得快,陈风进得也不慢。
    陈风想要贴近他,不是困难的事,他要等。
    等到这人身后的人。
    可等不到。
    这人跑出一段路,忽然倒下。
    陈风虽然下一刻就赶到了,可只瞧见一具尸体。
    这人的心脏被一块石头打穿。
    四周是树林,天上只有弦月高挂。
    陈风没有看见出手的人,停顿片刻,提着杀手的尸体返回珠光宝气阁。
    陈风知道事情越来越有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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