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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雨季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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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墨坐在电脑前打着字。
    窗外下着大雨,四月的梅雨季节,能把人的骨头泡烂。
    与潘斌约好的户外活动取消。是的,潘斌算沈墨的半个朋友。还有半个朋友是赵卓顔。
    自从去过炫尊之后,就彻底的喜欢上那里。与潘斌在网球馆遇到后,两人就基情满满的开始组成cp对练。
    潘小胖技术很好,聊天中才知道,炫尊是他家的产业,他小姨席诗婷也有股份。
    沈墨现在每天下课,直接去网球馆。为了出行方便,专门买了个自行车,不用麻烦福伯接来接去。
    从学校骑自行车到地铁站,存好自行车。坐地铁到炫尊。晚饭在会馆解决。
    和潘斌熟了以后,才发现这小子是个直肠子,人很简单,只要捧着他说话,你把他卖了,他还帮你贼开心的数钱。
    潘斌成为沈墨的半个师傅,虽然他总是压着沈墨打,并且嘴特别损的嘲笑他。但沈墨一点都不生气。这小胖子认定一个人会掏心掏肺。
    每天时间都紧紧张张。小说不能在学校写,只能在课堂上构思当天的内容。有时候太投入忘乎所以,代课老师总以为他的病又犯了。
    误会就误会吧,又不会少块肉。
    小说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已经写了20万字。
    前世被老婆强迫看完三生三世,所有的情节都在脑海里。但要将画面转成文字,很考验写作功底。好在前期准备的非常全面细致,所以文字转化工作水到渠成,还有差不多10万字完稿尽量在4月中旬结束。
    敲了两个小时键盘,来回删减,调整,出来5000字的内容。状态好的时候能码上万字。
    起身扭了扭脖子,望着窗外,雨没有停的迹象。
    在前世这样的天气老婆坚决不允许沈墨去跑外卖,说钱哪有人重要。但雨天单价高,一天顶两三天的收入。
    沈墨在下雨的时候趁老婆去上班会偷着去跑,但有一次老婆发现了沈墨藏起来的湿鞋和雨衣,哭着不和沈墨说话,沈墨赌咒发誓不会有下次才原谅他。
    沈墨使劲抓了抓头发,坐在组合训练器上开始疯狂撸铁,等到大汗淋漓,心情才有所好转。
    洗了澡,换了衣服,吃过午饭,休息了半个小时,开始学韩语,现在基本的写读已经没问题了。沈墨的信条是要么不做,要做就尽己所能。
    做了几套初三的卷子,成绩还算满意。
    到地下室练了会歌,翻看简谱本,已经注册了三十多首歌,大多数是园园和自己共同喜欢的歌曲。
    每写一首歌,就是一次揭伤疤挤脓水的过程,因为每首歌都有太多不敢碰触的回忆。
    那个男人的软弱,那个男人的愤怒,那个男人的抗争,那个男人的激情,每一帧画面都让沈墨痛彻心扉。
    现在出现的每一首前世的歌,都是沈墨活过的证据。
    星期天依然下雨,感觉要淹没全世界。
    今天状态很好,码了一万字。
    潘斌发来语音:“快来打网球,都快生锈了”
    沈墨回复:“等着!”
    不好意思的对福伯说想出去,福伯立马去准备车。
    沈墨是个不愿意麻烦别人的人。所有的事能解决的自己解决,能用钱解决的绝不找人。也许别人说这是矫情,但沈墨不打算改变。
    在车上福伯说他正好去买东西,家里除草机坏了。沈墨说可以上网买啊。福伯说他还是看到实物买的放心。
    “少爷,你要做什么事情,就尽管跟我们说,拿钱做事是我们的本分,你不用不好意思。而且我们是家人,家人之间怎么能客气。”
    是啊,沈墨把所有人屏蔽在心房之外,就如同他老子沈建权说的:“你的心就是一块石头,捂都捂不热。”
    “谢谢,福伯。”
    “你看,又客气了。少爷,你最近没去吃饭,老爷太太一直记挂着你。老爷就是那样的脾气,跟老太爷一模一样,说一不二。我跟了老爷快20年了,他心里是记挂你的,就是不知如何说出口。和老爷多说说话,也许你会发现老爷不一样的地方。”
    “福伯,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,但有些东西只会越刻越深。”
    “我无儿无女,把你当自己孩子。少爷,听福伯一句劝,不要去恨你妈妈,也不要恨老爷。我们所有人活着都有太多的不得已。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到网球馆换好衣服,直接开打,大力发球,拼命跑位,正手抽球、反手抽球、削球、高压球。把所有的怒气发泄在球拍上。
    “你疯了,这样打会受伤的你知不知道。”潘斌喊道。
    心中有火在燃烧,想用痛苦麻痹自己。
    换泳裤,一头扎进水里,最大力气的摆臂,最大力气的蹬腿,大口的呼吸,告诉自己快,再快。
    潘斌如热锅上的蚂蚁,死死盯着沈墨的身影。
    终于在第七圈的时候,沈墨右小腿抽筋了。
    潘斌迅速跳进水里,游到沈墨身后,用左手从后面搂住沈墨脖子,右手使劲划向岸边。
    让沈墨平躺下来,右小腿的肌肉缩成一团,沈墨痛苦的皱着眉。
    潘斌一边使劲搓着他的右腿肚,一边损他:“怎么不抽筋抽死你,你就是个祸害,让我的女神移情别恋,我诅咒你孤独终老。”
    极致的痛苦终于治愈了差点崩溃的沈墨。腿部肌肉舒展开了,沈墨起身来来回回蹦哒,走路有点瘸,问题不大。
    “你对我怨念这么大?你咒的也太狠了,为了改变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,我请你喝奶茶。”
    “滚,那是女人喝的”潘斌不爽的说道。
    沈墨换掉左手湿了的护腕。潘斌看到沈墨左手腕上的伤痕,鼻子一酸,闷闷的说:
    “可以去掉的。”
    沈墨看看左手腕,重新换上一个绿色的护腕,不痛不痒的说:
    “除去干什么,男人的疤痕是勋章!”
    两人到潘斌小姨的休息室,沈墨看到柜子里的奖杯,还有墙上美轮美奂的艺术照,才知道席诗婷是一个歌手。
    “我小姨从16岁开始唱歌,红了好多年,被称为“玉女掌门人”“甜歌皇后”。她这个人说好听点是淡泊名利,说难听点就是懒,广告代言很少,也不接受媒体采访,不会营销自己。再加上签约凯盛你大姐的公司,推出的单曲一直不理想,慢慢就淡出歌坛了。”
    “以你小姨当初的咖位,怎么会和凯盛这种小公司签约?”
    “听我小姨提过一嘴,我小姨,你大姐,姐夫同一个音乐学院毕业的,具体怎么回事就不清楚了。”
    “你小姨那么年轻,就退出歌坛太可惜了。”
    “没办法,元月份你大姐夫花了20万从一个金牌作曲人那里高价收购了一首歌,结果在华夏音乐榜连前十名都没进去。我小姨大受打击,觉得自己对不起你大姐两口子,一直心情不好。我就是被我妈勒令来作陪的。”
    沈墨让潘斌在电脑上将席诗婷的歌进行播放。第一首听的就是她的新歌《月亮弯弯》,歌曲很甜,不适合席诗婷的声线,她的声音慵懒,空灵,纯净,适合抒情慢歌。
    继续听,发现歌路走偏了,22岁以前唱甜歌,与少女娇媚的声线相得益彰。22岁以后,再唱甜歌,就容易让人起腻了。
    潘斌在玩掌机,沈墨在想着事情。
    他从包里拿出空白的简谱本,然后快速的书写,偶尔回忆哼一下。20分钟后新鲜出炉的《红豆》跃然纸上。他扫描注册。
    晚上福伯来接沈墨的时候,他将《红豆》送给潘斌,说是今天帮忙的谢礼。潘斌没当回事,随便夹在了文件夹里。
    沈墨再没想这件事,投入到紧张的期中考试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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