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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思思亲率五万大军,沿着茶马古道,向滦州进发。
所谓茶马古道,是北疆之人与域外商贸的商道,来自中原的铁器、茶和瓷器通过这条道路输送到域外,胡人的马匹、兽皮则通过这条道路进入中原。这本是一条中原与域外相联的经济路线,却因为连年的战争荒废了。
燕京城与滦州之间是广漠的平原和起伏的丘地,茶马古道早已荒废,若非龙思思的军事地图之上尚有标注,古道和周围的荒原基本没什么区别。
大军沿着祖先踏出的商道前行,可以就近补充水源,并选择合适的宿营地。毕竟,商道之所以被祖先选定,就是因为水源丰盛,许多地方有利于宿营。
从高空俯瞰,五万大军宛若一条乌黑的巨蛇,从头至尾仿佛无穷无尽,在苍茫的大地上蜿蜒前行。
按照汉军通常的行军模式,会将军队分成前锋、中军、后卫和两翼,龙思思虽然也将军队做出如此划分,却并未让各支部队分开太远,匈奴骑兵机动力强,如果部队太散,一旦遇袭,很难收缩,极易溃散。
她将步军布置在前锋、中军和后卫,把骑兵布置在两翼,这样,步军力量可以集中,而两翼的骑军,又可以发挥机动力的优势。
登临的八百重甲无双军就处于前锋的位置,和无双军在一起的,还有贾秀将军的五千长矛军和弓箭兵。贾秀将军外表斯文,但作战勇猛,所以,军中同僚亲切称呼他为“假秀才”。
大军行进时,无双军仍然不知疲倦的反复挥舞圆木桩,修炼五斩,成为前锋部队别具一格的风景线。
无双军中,除了登临全身披挂前行,其余的人都是身着黑色步军常服,他们的重甲和横刀被装配在驽马之上,被两名奴仆牵着,紧紧跟随前锋,行走与前锋和中军之间的间隙。仆役毕竟不是军人,队形散乱,与肃穆整齐的大军相比,又显得古怪。
登临必须权衡好军士们对五斩的熟练度和体力之间的关系。龙思思的侦骑每一个时辰就会报告匈奴大军的动向,大军开拔前几天,匈奴人的影子都看不见,所以,登临的安排是:在大军开拔第一天,军士们用于训练的是六十斤重实心木桩,第二天则减重至四十斤,第三天再减至二十斤,之后,二十斤空心圆木桩就是训练的常态重量。
这样,军士们的体力得以迅速恢复,身体经过强化训练,也能初步适应重甲与横刀的重量。
大军从燕京出发,沿茶马古道行走,约十天就可以到达滦州。大军开拔第四天,侦查骑兵终于和匈奴侦骑照面。双方侦骑频繁交手,各有死伤,若细论战果,汉军骑兵的折损要高过匈奴骑兵三成。因为,匈奴这边是王帐卫队,汉军这边能与之匹敌的,是飞鹰骑军,而侦查骑兵明显不敌。
龙思思和拓博博斤都将侦查线撒出去很长,汉军侦骑九死一生,探得匈奴骑兵主力的踪迹,汉军主力的状况,同样也被传到了拓跋博斤的军帐中。
匈奴军帐。
匈奴侦查骑军由飞鹰传回来的消息很有意思,汉军前锋军阵中,有近千古怪步兵,他们行军时不好好走路,挥舞着大木桩子,嘴中喊着号子,不像是战士,倒像是杂耍班子。
“使者,你们汉人又在耍什么花招?”拓跋博斤看向汉人男子。
汉人男子沉思了一会儿,皱眉说道:“据细作探知,在汉军开拔前,燕京城所有铁匠铺在连夜打造一些物件,像是某种甲片,是否和这些人有关?”
拓跋博斤冷笑:“甲片?哼,就算是一千铁人,也会被老子的铁骑踏烂。”
汉人男子喃喃,“龙思思智谋无双,断不会做无用之事,她究竟意欲何为,”他忽然想到了什么,看向拓跋博斤,“拓跋将军,在下听闻,前些时日贵部勇士曾在北疆,与一奇异少年作战,不知是真是假?”
拓跋博斤的眼中闪过狠辣之光,“战败的懦夫就会找些可笑的托辞,”他对汉人男子森然一笑,“这些懦夫的人头还挂在本将军在贝加湖的大帐前,使者想要问问题,大可以去问。”
蛮子!汉人男子的眸子闪过隐晦的怒意,他受够了拓跋博斤的轻视,若非有重要任务在身,他早拂袖而去。
拓跋博斤抓起身前案桌上的酒壶,仰脖咕咚咕咚猛灌一气,将干涸的酒壶重掷于地,大喝道:“传本将军令,全军即刻上马,带足三日之粮,随本将军杀汗狗去!”
汉人男子上前一步,劝阻道:“将军大人,您让麾下只带三日之粮,是否少了点。”
“不少了。”拓跋博斤站在原地,十几个奴隶慌忙跑入账内,一半人麻利的收拾营帐,另一半人则为拓跋博斤穿戴作战装备。
“汉人大军里多的是粮草,勇士们去抢来就是。”拓跋博斤淡淡说,好像汉军辎重已是自家囊中之物。
汉军营帐。
大军在外做短暂修整,龙思思则聚集诸将召开军事会议。
龙思思站在案桌前,案桌上则摆着军事地图,龙一诸将和登临则站在案桌的另一边。
“按照本将军推测,这只匈奴大军并非来自南边,而是来自匈奴王帐。”龙思思说,她用手中的竹竿点向地图的一个位置,“据探马飞鸽传信,他们目前盘踞在这一带。”竹竿紧接着点向地图另外一点,“而我军在这里,相距已不远。”她轻轻一叹,“只是不清楚,这只大军是否为一万之数,探马再未传回讯息,看来是凶多吉少了。”
“奇怪,”贾将军双臂环抱于胸,说道,“这支军队若是从贝加湖过来,是如何绕过乌孙家的防线的?”
“难道是……”他想到了什么,随即摇头,“不会,万万不会,与虎谋皮之事,乌孙家不会这么蠢。”
“如今,不应揣测匈奴骑兵是怎么来的,而应思虑迎战之策,”龙思思环视诸将,“这几日,我军探马多与胡骑探马交战,这些胡骑,均是匈奴秃发部之人。”
匈奴秃发部的族人骁勇善战,在北疆拥有盛名,该族士兵非常好辨认,前半脑门被剃光头发的人就是。
“龙叔,你觉得,这次会是谁率领秃发部的战士?”龙思思问龙一。
“秃发部之人桀骜不驯,不是该族之人,很难率领,”龙一蹙眉,“如今,匈奴主力俱在中原作战,王帐之中可用之将着实不多,能率领秃发部的将领就那么两三个。”他顿了顿,继续说道,“以卑将看,此次带军的,是拓跋博斤这家伙。”
龙思思点头,“不错,本将军也是这么认为,拓跋博斤有勇无谋,行事草率,此番他带军南下,一旦发现我军踪迹,必然会急行军,以期与我军决战,所以,”她滑动手中竹竿,诸将目光随着竹竿,在地图之上移动,停在一处,“我军务必于一日半内抵达此处,这里,就是我军与胡骑决战之处。”
登临瞧得清楚,那是一处低矮起伏的土丘之地,一条蜿蜒的河流横穿那里,三个大字对这条河流予以标注,——无定河!
“诸位将军,登临将军,”龙思思注视登临和诸将,“此战,有胜无败,拜托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