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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临拍了拍小江南的肩膀,比划了一下手势,示意他放下手中的粮草。然后,登临从货车上抽出一条又粗又长的麻绳,示意小江南帮他将所有粮草绑缚起来。
小江南眼睛一亮,“哈哈,瞧我这记性,居然忘了登临大哥是大力士啦。”
很快,他就帮助登临将麻绳从草堆底下穿过,再将绳头扔给登临。登临利索的收回麻绳,把多余的麻绳一层一层捆在自己的腰上。随着麻绳被越收越紧,松散的粮草逐渐被捆缚起来。
登临和小江南的奇怪举动吸引了附近几个于家伙计的注意力。
“喂喂,大水,小狗子,你们看这两个小子在干啥呢?”一名于家伙计指着登临和小江南问。
另一名伙计嘿嘿一笑:“一看就是刚入行的雏儿,不知轻重,这堆草恐怖有一千斤,就凭那小子的小腰板能扛起来,哈哈,老子看——嘎——”伙计后续的话语变成奇怪的拖音,他和另外两个伙计,瞪着眼珠大张嘴巴,仿佛三只打哈欠的大河马。
原来,他们口中的小腰板少年,身子一抖胳膊一拉,就将如小山一般的粮草扛在肩膀上,粮草堆实在太大了,他的上半身陷在粮草堆中,仅有两条腿撑着地面,猛地看过去,就仿佛粮草堆长出了两条腿。
其实,对于拥有玄阶肉身的登临来说,扛起千斤重的粮草并不算啥困难的事。唯一麻烦的是,粮草体积太大,遮挡了视线,走路不太方便。
“登临哥,跟我走就行啦。”小江南在前面引路,登临盯着小江南在粮草堆缝隙中露出的两只脚,随它们向近处的马匹行去。
原本嘈杂的商队营地立马安静下来,所有人停下手中活计,惊诧的目光在长腿的粮草堆聚集。
“我滴个乖乖,这小子好大的力气,倒是看走了眼。”于老五提着一桶清水,瞪着眼瞅着移动粮草停在一匹马之前。
“老吴,这这……”于掌柜指着移动粮草堆,瞠目结舌的说,
“呵呵,吴某歹势,在路上收的乞儿,没想到还是个人才。”吴掌柜笑道,他颇有扬眉吐气的痛快,虽然于掌柜并未说什么,可吴掌柜性格要强,而寄人篱下的滋味并不是很好受。
“真真是人才啊,吴老弟,你的运气真是逆天了,这样的人才都能捡到。”于掌柜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。对于行走在乱世之中的行商来说,身强力壮的伙计就是大大的宝贝,因为他既能提供高质量的体力输出,又能看家护院,行商之时还能抵御三害侵扰。
“哈哈哈——”吴掌柜笑得更加畅快了,笑眯眯的注视正和小江南喂马的登临,心中又开始琢磨,这小子的脑袋虽然有些问题,可着实是个人才,将小丫嫁去,不是不可以啊。
小江南在前负责给马添粮草,登临扛着粮草堆跟在后面负责供货,二人不用费时往返取粮草,非常高效的工作着,用了约半个时辰,就将四十匹马喂了一遍。
小江南将最后一把粮草递给马儿后,拍手笑道:“哈哈,登临哥,我做的最正确的选择,就是和你搭伴。”他扭头望向吴二的方向,吴二正在篝火堆旁给吴家的伙计们分发干粮。小江南顿时乐开了花,“吴掌柜仁义啊,登临大哥,咱们领饭去。”
登临的肚子也有些饿了,闻言欣喜的点点头,随他向营地中心的篝火堆走去。
吴掌柜本来计划中午吃了一顿炊饼,晚饭就此省下的,可和于家商队在搭伴后,发觉如果那样做,实在有些丢人,不明就里的人肯定认为他吝啬,冷血克扣手下伙计们的口粮,传出去的话,将有损名声。于是,他按下肉痛,给吴家伙计们发下今日的第三顿。
行商队伍的晚餐没有载歌载舞,伙计和掌柜们围着篝火吃着干粮,劲头足的人唠着嗑,疲惫的人匆匆吃完后,用厚蓑衣盖在身体上,在火堆边席地而眠。小江南和登临今夜负责值守,不能在火堆边和大家一起吃,二人领了干粮和清水,走到东边一辆高高的货车前,爬上车顶。
小江南一屁股坐在车顶上,指着远处的黑暗说,“登临大哥,咱们晚上要瞪大眼睛瞧仔细了,若发现异样情况就要立刻把大家叫醒。”
登临先将天天放下,再坐到小江南身边,将手中的干粮递给小江南。
伙计们的干粮是由黍米、大麦等揉制蒸熟,晒干而成,用手轻捏,就跟板砖一般,只有和着清水才能进食。这等食物如果放在登临所来的金陵城,是没有人愿意吃的,然而在乱世之中,可算是美味了。
小江南边津津有味的就着清水啃着干粮,边向登临灌输晋级为优秀商队伙计所需要具备的素质,晚上野外值守这一条,就是优秀伙计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。例如,狼群靠近的时候会有什么迹象,马匪靠近时又有什么特征等等。别看他年纪轻轻,这些年随吴掌柜走南闯北,行商经验是相当丰富的。
南宫炎边吃着干粮边听小江南叙说,小江南不知道的是,登临的目力非常强,就算在无光的黑暗中也能望到很远,他说的那些在暗夜中凭借气味、声音等判断危险的方法对登临没有太大的意义。
今夜的星光很亮,远处起伏的草丘暗影重重,仿佛无数趴伏的巨兽。
两个少年吃完干粮,便坐在车顶之上,瞪大眼睛遥望东方。
过了一会儿,商队人们围着篝火,逐一熟睡。干柴燃烧发出噼啪之声,未燃尽的木灰从篝火中飘飞,裹挟点点火光盘旋升空。
登临听到身后忽然传来脚步声,扭头一看,原来是于家商队的于五。
小江南跟着登临回头,看清来人后,忙站起身,也拉着登临站起来,他恭敬地说:“五叔,夜深了,还不睡吗?”
于五咧嘴笑道:“看看你们几个有没有偷懒,不错不错,这娃娃警觉性很高,是个好苗子。”
于五走到货车前,手拉捆绑货物的麻绳,前脚踏在货车的大轮子上,提身一纵,如一只大鹞子般跃到货车之上。
“哇,五叔好厉害的身法。”小江南双眼放光,崇敬的说。
登临则微笑着点头,在他眼中,于五这一纵凝滞呆板,破绽百出,远算不上高明。当然,他没兴趣也不愿意扫人家的兴。
“啥身法,不过是早年在行伍中和教头学了点皮毛罢了。”于五说,大咧咧坐下,拍了拍身旁,“你们也坐,咱们唠唠嗑。”
“好咧。”小江南坐在于五身边,登临则坐在于五另一边。
于五看向登临,问:“小子,长得如此俊秀却有好大的力气,你是哪里人?”
登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,又摇了摇头。
小江南忙替登临回答:“五叔,登临大哥不会说话,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,是掌柜的在雁门收留的。”
“唔,这样子啊,看来也是个苦命人啊,”于五从腰上解下一个皮囊,拔掉木塞仰头灌了一口,抹了下嘴唇,“哈,痛快!”他将皮囊递给小江南。“娃娃,喝一口,暖暖身子。”
夜风拂过,皮囊飘出酒香。
“嘿嘿,五叔之命,莫敢不从。”小江南接过皮囊,小小喝了一口,吐着舌头直喘粗气“好辣,好辣,登临哥,你也来一口哈。”
登临眨了眨眼,接过皮囊,仰脖喝了一大口,酒液入喉,随一道暖流滑入肚腹,仅此而已,再无其他感觉。
其实,在人界金陵时,登临的酒量很小,属于人间强者的异类,可在这时空异域,规则封印了他记忆和实力时,却赐予了他如海酒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