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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夜,忽然飘起了细细的雪花,被冷冽的寒风裹挟,在虚空中起舞。因为寒冷,无定河被大部分封冻,但严寒不能阻止激流,河流中心处未被封冻,河水哗哗响中奔涌远方。
无定河边,六百九十七名无双军战士肃立,他们身着重甲,手持横刀,似乎临战。在他们面前,十座柴堆被堆积,柴堆之下是干草,上面浇了火油,柴堆之上,则分别安放着一百零三战士们的遗体。
他们,就是日间大战中,牺牲的无双军战士。
登临也身着重甲,与普通战士战甲不同,他的战甲上遍布裂隙和伤痕,就仿佛一枚枚勋章。他手中持着火把,双眸就如无尽星空,深邃、闪烁光华,注视着柴堆。
他知道的,在数万人搏杀的战争中,个人勇武的作用极为有限,通往胜利的道路,是战士们用鲜血和生命铺就。
他的目光扫过战士们的尸体,这些人都是他亲自训练,他们的音容笑貌在他的脑海中闪回,其中,最年轻的,也就比自己大一岁,那个年轻人,最大的梦想就是攒钱,能在繁华的燕京城中买一套不错的宅子,以供养自己的父母,并迎娶心仪的女子。还有一名年届四十的中年战士,面向凶恶,力大无穷,其实是一个内心极为柔软之人,他爱煞了媳妇儿,不时将媳妇儿挂在嘴边,啥好事都念叨着给媳妇儿,将媳妇儿夸赞的天上少有,人间无双,可据知情的人透露,他的媳妇儿是位比他还彪悍的女汉子……
这该死的乱世,该死的战争!登临没有像现在这样,痛恨乱世和战争。
然而,乱世已成,终结乱世的方式,向来就是残酷的战争,古今如此,是为天道。
他身后响起重甲战靴踏地的声音,打断了他神思。
是于五,这位原于家商队的护卫首领,现在与马老三、季头儿名列无双军百夫长。于五目光崇敬的注视着登临的背影,心中暗暗感慨,雁门城外时,他一眼就看出了眼前少年的不凡,只是没想到,这少年居然如此了得,成长的速度更是远超他的想象。
目前,重甲无双军人数虽少,但于五深知,在未来可见的岁月中,这支强悍的军队必然会成为帝国军队精锐中的精锐,成为华夏军魂的图腾,而自己,也不再是那个落魄的商队武士了,必会水涨船高,跃升为帝国将星。
这一切,都是眼前的少年造就。
“少帅,”于五轻声道,“时辰已到,该送弟兄们上路了。”
是啊,该送他们走了。登临点了点头,向于五做了个手势,将手中的火把递给马老三,示意可以开始了。
马老三伸出双臂,恭敬的接过火把,然后转身,面向众军士,深吸了一口气,高呼:“祭——”
“哗!”登临带领众无双军战士单膝跪地,甲胄触地,发出整齐的声音。
站在最前排的十名战士将横刀插在地上,走向于五,他们每一个人的手中,都握着一支未点燃火的火把。
十人走到马老三身前,借助马老三的火把,依次点燃自己手中的火把后,分别走向十处火堆,将火把伸向枯草。
“呼。”浇了火油的枯草瞬燃,火焰很快蔓延整个柴堆,橘黄色的火焰将战士们的遗体吞没。
“大汉的儿郎啊,征战四方,尘归尘土归土,而今入土,沿着来时的路,回乡啦……”于五用略带沙哑的嗓子高唱。
高歌之声伴随愈燃愈炽的烈焰和烟尘,与飞雪在虚空中共舞。战士们恍惚看见,逝去战友们的英灵凝望他们,向他们挥手告别。
汉军军营中。
龙思思、卫小丫、龙一和龙清钧并排而列,遥遥注视这场祭祀,夜风拂过,将于五的歌声隐隐传送过来。
“姐姐,这是什么歌,怎么没有听人唱过?”龙清钧问。
“大公子,这是穷苦人传唱的俚歌,你久居府中,当然不曾听过。”卫小丫回答。
龙思思幽幽的说:“这首招魂曲不知由谁所作,曾经无数次在北疆的白骨之原上被唱响,过往的行商及旅人,为当年被异族屠戮的战士拾骨安葬,以此曲希望战士们的英灵能返回自己的故乡。”
龙一轻轻一叹:“今日过后,这数百名勇士对登临彻底归心,登临即便叫他们立刻去死,恐怕他们也不会皱一下眉头。”
“哦,这样子啊。”龙清钧环视四顾,暗影重重的军营中,无数军士站在那里,遥望无双军祭祀之处,“今日战死这么多弟兄,咱们明日也如登临老大一般,举行一场祭祀吧。”
“我何尝不想,”龙思思轻轻一叹,“然而,我是三军主帅,不能如登临这般随意。今日将士们与敌军靡战,多有劳累,需要休息,而军情紧急,明日一早就得开拔,不容祭祀。”她看向龙一,“龙将军,探查滦州的探马何时可回?”
龙一沉吟了一下,“今日派出,快马兼程之下,两日可回。”
“甚好,”龙思思转身,和卫小丫向营帐走去,“乏了,明日四更造饭,五更开拔,你们也早些休息。”
龙一对龙清钧说:“大公子,本将还要巡营,恕不能相陪。”
“嗯,龙将军,你忙你的,”龙清钧打了个哈欠,“不早了,我也要回去睡觉了,大将军治军极严,若是没按时起床,是要挨板子的。”
二人相互报了一下拳,便转身离开。
远处,火光冲天,登临和双军军众战士依然单膝跪着,黑色的重甲被火光染上淡淡的金色,就似一尊尊雕塑。
一夜无话。
翌日。
下了一夜的雪,在四更时停止,荒原之上蒙上一层淡淡的白装。北疆冬日昼短夜长,五更天相当于现代时间五点,天还未亮,吃过饭的大军收拾妥当,向滦州开拔。
和未与匈奴大军交战时一样,无双军和长矛兵依然组成前锋营,为中军开路。汉军的气氛与先前大不同,敌军主力已被击溃,剩下一座被敌人占领的滦州城又有何惧?
要知道,平原作战是匈奴骑兵的强项,城市攻防则是汉军的优势。
四万五千北疆精锐若拿不下一座滦州城,就可以回家卖红薯去了。所以,军中的气氛显得较轻松。
登临行走于前锋营,他没有穿戴重甲,因为身上有许多伤口正在愈合,虽然他肉体强大,肉体恢复速度很快,但平白套着重甲总不是舒服的事。他之前穿戴重甲是为了随时迎战匈奴骑兵,兼激励士气,现在则不需要。
匈奴骑兵已经远遁,大军向滦州进军,是在北疆腹地行进,安全当无虞,不出意外的话,四日就可抵达。
面对如此大军,野狼和马匪避之唯恐不及,况且,新鲜出炉的北疆狼王——天天也在军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