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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,登临陷入昏迷,是启封禁忌之后,规则之力令其意识世界消耗过度并混乱,规则之力消退后,意识和精神世界自我保护和修复之故。他并没真的昏迷,反而,陷入昏迷的他才是最可怕的,因为禁忌之力会失去理智的约束。
所以,他的身体一旦受到外界致命威胁,极可能会自动启封禁忌,届时,他会成为真正的魔,杀死所有可见的生灵,就像他杀死伍伦后在燕京外差点做的那样。那一次,若非天天唤醒登临的理智,燕京不足有多少普通人要被他杀死。
初神的攻击,在这个世界,不亚于一场小型核爆。
当然,这一次,有忠实狗腿子天天出马,就不用登临老大辛苦再暴大招了。
天天真的很愤怒,登临老大就是他的天,如今为了守护大家,重伤昏迷,这些贼人还要欺负老大的老婆们,正是是可忍孰不可忍!
天天跟随登临经历了太多的战场和厮杀场,无论是末日之城人类与异族的战斗,还是这个时空的无定河大战,无数人如割草一般倒下,它见惯了大量生灵的死亡,于是,它向狼群下达了在金陵城混狗老二时绝不可能下达的命令——屠杀!
是的,屠杀!
狼王的命令很清晰,——马儿留下,其余的货色一个不留!
此刻,聚集在周围的狼群接近五万,且数量还在迅速增加中,而于吉的人马不过两千,野狼的数量是其二十五倍。
于吉率领骑兵,大呼小叫着扭头就跑,群马奔腾、嘶鸣着狂奔,须臾就跑出百步之外。然而,两千人马与数量超过五万的狼群相比,就似沧海一粟。
狼群如海潮漫堤,无边无际,漫山遍野,于吉的两千人马又往哪里跑。
不到半柱香,两千人马就被狼群追上,重重包围。原本,两千轻骑是有一定战力的,可战马恐惧野狼,嘶鸣挣扎,几乎不受控制,而骑兵只是普通人,何曾见过如此多的野狼,一颗胆儿早吓裂了,两千骑兵的战力十不存一。
“啊——”
“救命——”
“娘啊——”
骑兵们绝望嚎叫,垂死挣扎,很快就被狼吻淹没。
天理循环,报应不爽,这些人是屠杀滦州城的刽子手,他们口中呼喊的,曾是滦州百姓濒死时的呼救。他们的血肉,进入狼腹,为他们的恶行赎罪。
若论两千轻骑中还有无辜之人,就是可怜的乌孙骥了。这家伙是标准纨绔,在虎踞城里作威作福,手中倒真没啥人命,要知道,他老子是北疆无冕之王,与龙玉涛并列,乌孙家是北疆顶级豪门,他又胸无大志,平日里不过吃喝嫖赌,基本银子一花统统搞定,他想干的事,还不至于困难到逼出人命的地步。
乌孙骥在虎踞城闲得蛋疼,随于吉率军出来,全程围观诈城、屠城,又随于吉奔袭燕京,一路奔波,结果,因为欺负龙思思和刘玉娟而惹得天天大怒,将自己送入了狼腹。
骑兵们的惊呼惨叫在迅速消退,与五万凶残野狼相比,这些人的反抗可以忽略不计,血肉仅仅够塞牙缝。
登临这边,除了龙思思和刘元娟,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遥视群狼屠杀两千骑兵之处,有十几个乌孙骑士没有跟着于吉跑,因为他们先前被刘玉娟揍趴下,所以没来得及跑。
地狱和天堂的转换是如此之快,这些人刚才还怨恨于将军甩下自己开溜,现在恨不得对刘玉娟狂磕响头,姑奶奶啊,你揍的好啊,揍的妙啊……
“登临,你怎么了……”刘玉娟轻抚着登临苍白的脸颊,泪珠子扑簌簌的往下落,刘玉娟不是傻子,知晓登临留在燕京,必然凶险万分,所以,她醒转后,就火急火燎的奔往燕京,只是没想到,在路途中遇到了于吉率领的乌孙轻骑和龙思思。
一只如玉纤手拾起登临垂落的胳膊,手指搭在他的脉搏上,一个悦耳的声音在刘元娟耳边响起,”登临君只是脱力昏迷,不碍的。”
说话的人是龙思思,此刻她就站在雪狼的另一边,雪狼宽厚的背和长毛挡住了刘玉娟的视线,兼之刘玉娟关心则乱,并未注意龙思思靠近。
刘玉娟抬首,她注意到龙思思仍然执着登临的胳膊,再观龙思思虽然戴着面纱,但美眸如波,气质芳华,省起此女称呼“登临君”,凭借女人的直觉,她的心中响起警兆,“你是哪家商队?不知深夜出行甚是凶险吗?你怎么认识我家登临的?”
刘元娟与于吉的骑兵打生打死,是见于吉拦截龙思思一行,所以侠义相助,而乌孙骥大呼小叫的,美人儿长美人儿短,却未呼及龙思思本名,再加上龙思思等人穿得是行商之人的衣衫,所以刘玉娟误将他们当成了行商。
我家登临?龙思思的美眸之中闪过隐晦光华,对刘元娟微微一福,道:“小女子龙思思,妹妹就是刘玉娟吧,听登临君提及过你,感谢妹妹援手之恩。”
刘玉娟的娇唇张了张,她知晓面前这位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美丽女子是谁了。
在燕京城,乃至北疆,龙思思之名可谓如雷贯耳。北疆能在如今乱世之中屹立,俨然天下汉人避风港,北疆天骄龙思思居功至伟,龙家大将军的传奇和智慧经百姓们口口相传,完全可以写一本精彩的书。
另一方面,龙思思又是神秘的,对外绝少以真面目视人,此番率军出征,也是凭借诸位将军传令,连大多军士,都不知道无往不胜的大将军,就是中军那位身着皮甲的纤纤女子。在燕京城,大多数百姓甚至认为,龙思思是男子,为龙节度使长子,思思不过是化名。
然而,刘玉娟是知道龙思思具体情况的,吴掌柜攀上龙家,出入节度使府,消息自然灵通,刘玉娟因为登临的缘故又暗自上心,知晓龙思思的真实情况并不难。
刘玉娟应该恨龙思思才对,在赶往燕京的路上,她就一遍遍的恨,看到登临趴在狼背上生死不知,她就更恨了。
——笨蛋,为了那个叫龙思思的女人,难道连命都不要了么?
可是,刘玉娟与龙思思真的照面时,是真的想恨也恨不起来了,对面这个女人仿佛散发着魔力,举手投足,让人心生膜拜。龙思思之名,在北疆一域可谓万家生佛,在燕京尤其如此,刘玉娟此前,甚至还十分崇拜龙思思。
刘玉娟站在雪狼的另一侧,嗫嚅着嘴,想说什么,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龙思思站在那里,无处不美,又自带高贵气质,宛若神女,刘玉娟心中不禁酸溜溜的,哼,人家美成这样,难怪这个笨蛋连命都不要啦。
龙思思平静的双眸中,亦有涟漪,刘玉娟一身红袍,宛若一团跳动的火焰,她的手持银竿红缨长枪,英气逼人,就似女武神,四散热力,此等气质,是龙思思不具备的。
龙思思心中莫名生出一股怨气,这个家伙,难怪给他千金也不来我家,原来,宅中藏着这么一位女娇娃。
天天趴在二毛的额头上,就近围观,小绿豆眼闪耀着八卦之光,一会儿看看刘玉娟,一会儿瞧瞧龙思思。
哇恰恰,汪那个汪,老大的大老婆和二老婆对上了,精彩啊精彩,机会难得,必须好好围观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