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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只苍鹰在天空中盘旋,不时发出嘹亮的鸣叫。
下方的雪域中,百余名男子骑着战马,排成一列,冷冽的目光注视着前方。这些男子身着各式服装,有的穿着汉服、有的穿着胡人的皮袄,更多的是穿着汉军的制式军服。无论他们身着何衣装,举手投足间,均显露出浓浓的彪悍之气。
不错,这些男子就是马匪,属于西疆的灰鹰匪帮。
当然,他们不是灰鹰匪帮的全部力量,灰鹰的可战之力为一千余,在西疆马匪中属于中流。
和西疆其他马匪一样,灰鹰也不愿意与官府过多交往,一般会对官军避而远之。
可今天不一样,据哨探回报,这只官军居然直奔山寨而来,灰鹰不得不派一支百人队出来应付一下。
灰鹰的山寨,就在百人队身后千步之外的山林中,云雾缥缈间的所在。
“真他妈邪门,”百人队中一名光头壮汉吐了口吐沫,耳朵上的大耳环银光闪闪,“老子在北疆混了这些年,就没见过官兵主动踏入咱西疆境界,今日这些个官兵难道患了失心疯不成?”
光头壮汉身边,一名脸上刺了个“勇”字的男子咧嘴一笑,显露出一排黄溜溜的牙齿,“嘿嘿,据探子回报,这只官军中还有三个美娇娘呢,管他是否失心疯,将美娇娘夺了献给大当家,绝对大功一件。”
“来者不善啊,”光头壮汉另一边,一名身着汉军低级军尉服的中年男子眯起眼睛,“以这些军士的军服判断,八成是龙家的飞鹰骑军。飞鹰骑军名震北疆,战力彪悍,乃是能硬撼胡人精骑的勇猛之军,绝对不是好惹的。”他顿了顿,接着说,“而且,其中两人,居然还骑着奇形野狼,在北疆混的谁人不知,北疆野狼性子最傲,绝难驯化,就算饿死,也不会为人仆,事出反常必有妖,诸位兄弟不可不防。”
“勇”字男撇了撇嘴,“老军头多虑,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,管他劳什子飞鹰军野狼骑啥的,不就二十来人嘛,有啥惧的,届时大伙儿一拥而上,砍翻男的,劫了女的,自回山寨报喜去。”
光头男嘿嘿一笑:“说的在理,乱拳打死老师傅,咱们弟兄一人一泡尿,都能将这几人淹死,惧他作甚。”
老军头歪着脑袋沉思了一会儿,又道:“今日听到远方的弟兄传回一条消息,龙家军在无定河大胜胡人王帐骑兵,将胡将拓跋博斤两万王帐骑兵杀得片甲不留,此战,帝国少帅与他的重甲军居功至伟,唉,可惜老子没能在龙家军中,参与此战。”
“帝国少帅?”光头壮汉摸着下巴上粗硬的短胡,咕哝道,“老子这两天,经常听到这个名字,山寨里那些娘们提到他,那个春心荡漾啊……”他扭头看向老军头,“军头,你在官军中呆得时间长,帝国中,少帅这官有多大?”
老军头长叹,“帅者,三军之魂也,帝国百年,已很久没有出一位真正的帅了。”他的浑浊双目中闪烁希冀之光,“若传言非虚,能亲眼目睹少帅风采,就是立时死了,也是心甘。”
老军头的话音被寒风送到百余骑的耳中,那些身着军服的汉子,双目中均流露出与老军头相仿的光芒。
他们曾经是帝国的战士,虽然现在沦落为匪,可血管中流淌的,依然是战士的血。
汉军无魂久亦,以至于这些战士们遗忘了祖先用鲜血浇筑的荣耀,如今,听闻少帅之名,令一颗颗本已绝望之心,再次燃烧希望之火。
身为汉家儿郎,又有几人能做到淡然无视异族凌虐故国,只不过,大家经历了过久的绝望,已丧失了希望,不再为现实所动罢了。
光头男想了一会儿,叫道:“兄弟们听着,龙家军在无定河杀胡人,是替咱汉人出气,咱们重英雄,敬英雄,就不要为难了,将之逐走即可。”
“听二当家号令!”
“好哩!”众马匪回答。
半柱香后。
一串黑点在不远处的雪丘上出现,黑点翻越雪丘,向马匪奔来,他们距离马匪越来越近,可以看见,为首是两个骑着强壮雪狼的男女,其后则是队形整齐的精锐骑兵。
来人正是登临一众。
“点子来了,抽家伙!”光头壮汉低吼。
一阵刀剑出鞘的声音响起,马匪纷纷抽出武器,警惕的注视着登临等人。人的名树的影,飞鹰骑军大名鼎鼎,且龙家军又携大胜之威,这些,都给这些马匪造成压力。
登临驾驭大毛,已奔到距离百人队五十步外,一名马匪弯弓搭箭,箭矢离弦,破空飞向登临,“咄”地一声,落在登临身前五步左右的雪地之中。
羽箭之尾兀自轻颤,是为警告。
登临轻拍了拍大毛的脖颈,大毛领命,不再前进,二毛、龙思思及众骑士跟着停了下来。
光头男子吸了口气,大吼道:“灰鹰与官家素无瓜葛,诸君请回,此箭为界,越过者杀无赦!”
“杀无赦!”众马匪大叫。
登临嘴角弯了弯,抬起胳膊,做了一个手势。
一名飞鹰骑兵越众而出,高举一面巴掌大的金色令牌,大声道:“奉帝国少帅及龙大将军军令,西疆众匪,见此令即归入帝国军制,不得有误!”
骑士的声音在旷野中回响,散发着铁与血的气息。
居然是来招降的。众马匪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大眼瞪小眼一番后,不约而同大笑起来。
“哈哈哈哈,就你们这几个虾兵蟹将,也敢来收降老子,真是笑死老子啦……”
“哈哈,老子们一人一口吐沫,就能把你们淹了。”
“你们识数不,数数你们几个人,再数数老子这边,哈哈,好笑……”
“狂徒不得无礼!”众飞鹰战士齐声大喝,制住了马匪们嚣张的大笑。
马匪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,在北疆一带横行,更是骄横跋扈惯了,哪能容人如此挑衅。
“敬酒不吃吃罚酒!”光头男的环眼中闪过凶光,弯腰从马鞍抽出一支短矛,轻喝一声,发力掷向高举金色令牌的飞鹰战士。
光头男的臂力很大,短矛破空极快,裹挟着尖锐的破空声,飞向飞鹰战士。事发突然,飞鹰战士未曾想,这些马匪说翻脸就翻脸,未及应变,只能眼睁睁的瞅着短矛飞向自己。
然而,他的目光中没有慌乱和恐惧,只有坚定,因为在他的前方,是少帅挺拔的背影。
短矛的飞行路线需要经过登临的侧方,在登临眼中,此等速度,和蚊子飞行差不多。
登临胳膊伸出胳膊,手掌一张一握,便将短矛稳稳的握在手中。
登临这一手,震住了众马匪,光头男的短矛投技大家是知晓的,传自中原异人,狠辣无比,投射敌人,百发百中,在西疆一带小有名气。没想到,被这身穿仆服的少年,轻轻松松的就接住了。
这么说,谈判破裂喽。登临的眸中闪过冷光,调转矛头,掷向光头男。
登临投掷之矛,和光头男完全不在一个档次,短矛极速破空,因为速度超过音速,以至于给人以无声之错觉,它仿佛瞬移一般,出现在光头男脑袋之前。
在光头男惊诧注视下,短矛贴着光头男的面颊飞过,留下一道细长的血口,“叮”,光头男耳朵上的耳环被短矛击中,化为无数碎片。
短矛破空而去。
光头男则被惊出一身冷汗。
登临并不想取光头男性命,他此行,是来收服马匪,不是来杀人的,否则,光头男有十条命,也会被短矛射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