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么都不上心,我可能有点仇富吧,其实看不太惯那副因为有人兜底,所以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作风。但是听我讲题的时候,他会特别认真,甚至认真到有点可爱。
我喜欢实诚的人,这种可爱让我忘记了对他所有的讨厌和暗暗的嫉妒,我跟他很快熟起来,每天他进到班里,都会揉揉我的后脑勺,算是我们例行打招呼的方式。
后来才发现他性格其实不错,虽然他家有钱有势,他本人却并非我想象中那种,不可一世到令人讨厌的纨绔子弟。他也学习的,成绩在中游上面一点儿吧。盛子煜经常嚷嚷着自己脑子不好使,成绩也就到这里了,可我觉得他比我还聪明,课文过两眼就能背下来,只是他懒得努力而已。他要是发奋图强,一定会超过我。
而且,他也不像莫振扬那样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傲,特别平易近人,问我题问多了,有时他也会顺手给我带个早饭,请我喝杯冷饮什么的作为回礼,放学时还会邀请我去打篮球。
当然,因为我的篮球技术实在是过于垃圾,拖了盛子煜太多后腿,去了几次,因为实在不想继续丢人,也没好意思再跟过去了。
不知道哪一天开始起,盛子煜放学也不去打篮球了,非赖着我陪他在班里写作业,给他讲题。
我答应了,有同学陪着一起写作业,不也挺好。
写得晚了,我就会跟他一路闲聊,走去学校外面的那家亮姨豆花,吃点小吃再回家。
高中附近的那家豆花店,我估计零零总总跟他去吃了得有几十次。
有段时间经常晚回家,弄得妈妈和莫叔叔都怀疑我在和女孩子谈恋爱,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盛子煜,他居然说,那你不如干脆就跟我试一试在一起得了,我被气得半死,我想听到的话可不是这个!
盛子煜比我大一岁,熟起来以后,他就开始经常跟我犯贱,非要我叫他哥,我才不愿意呢,死活不叫,或者干脆捂起耳朵装傻。
碰上这样的时候,他的手会突然伸过来,挠我痒痒,或者凑过来往我耳朵旁边呼一下吹口气,吹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。
我觉得很怪异,跳起来骂他脑子有病,但是我越骂,他笑得越欢,他还在他的好哥们面前开我玩笑,说我长得比女孩还可爱。
我要是真被他惹急了,课间就不会搭理他了。这时候,他又会买个冰淇淋,巴巴地过来跟我赔不是,弄得我哭笑不得。
好吧……说起来,盛子煜是挺可爱的,跟他呆在一块儿的时候,好像所有烦恼都消失了。
我高三那年,莫振扬出国留学去了,他成了跟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的平行线,那一年也是我跟盛子煜走得最近的时候。在莫家,我跟莫叔叔和妈妈过着三口之家的平静生活,回到学校,跟着盛子煜一起打打闹闹,我几乎把莫振扬这个人忘记,也忘掉了他带给我所有的不愉快。
全中国的孩子最如临大敌的高三,是我人生中最平静美好的时光。那一年,除了读书稍微累点,我没有遇到任何不开心的事。
不是没有想过,如果盛子煜是我哥哥该有多好,我一定每天都过得特别开心。
如果……当时家里没出现变故的话,可能我真的会和盛子煜成为特别铁的兄弟吧。
只可惜高三毕业以后,因为那件事,我的人生几近崩塌,我被关在莫振扬的别墅里,失去了跟外界所有的联系,理所当然地,盛子煜也在我的生命中突然消失。
我苟延残喘,徒劳地重复着反抗和认输的循环,三天两头被莫振扬送进医院,苦苦维持着自己的那条贱命,再也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起这个人。
第5章C5:不生分
我们寝室的四个人并不是同一个专业,张向楠是物理光电的,邹立鹏是计算机的,我则是英语系的。
如果不是盛子煜这个学期来上学,我可能一直都不会发现,我俩不仅高中同校同班,到了大学,也是同校,同班,同寝室,甚至是同专业。
原来我们这一届英语系的第三个男生就是他,什么缘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