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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第五十二章:温度与冷酷(第1/2页)
当然,恐惧、悲哀这些人类的情绪早就与这个女人无关了。女人将成为一具连臭味都散发不出的干硬骨头。
“也许她还没死苍蝇已经开始下蛆了,那些溃烂流脓的针眼。”这个想法使鼯鼠不寒而栗。
女人的脚边有个竹篮,篮子里一块红色婴儿背带。鼯鼠到床边,挥舞手臂驱赶着婴儿身上密密麻麻趴着的苍蝇。
最后,他抱起一直没动静的婴儿。
鼯鼠确认这个女人是独狼的女人,也确认这个婴儿是死去的独狼的儿子。他有点诧异,这个濒临死亡的母亲还知道给孩子喂奶。
两个小时后,他给教堂的神父打了个电话,报了地址,并且说道:“神父,你把她强行带走吧,她已经是行尸走肉了。”
鼯鼠像所有中国的乡下妇女那样,用红色背带把婴儿捆在背上,警惕地走下楼。楼道里,那两个毒虫已经无影无踪。
他把婴儿平放在副驾驶座上,用背带和安全带固定好,迅速爬上驾驶室,把油门踩到底,匆匆逃离这个人和神都放弃的废墟。
一个小时后,鼯鼠驾着车在崖渡城慢慢绕了一圈,确认了几个出城的小道。然后开到城边的一家小宾馆,自己独自下车,走进宾馆登记。他要了三楼靠过道尽头的308号房。然后回车上把孩子抱到房间。
鼯鼠仔细观察这个房间,寻找能把孩子隐蔽起来的地方。房子上方的泡沫天花板正好可以把婴儿放进去。他想起过道上有个空的洗衣机包装箱,他出去把折压的纸皮箱拿进来,把厚纸板踩成正方形,搬了张椅子站上去,试了一下。
如果把孩子放在床上,孩子一哭,就会暴露他的位置。他从裤兜掏出小药店刚买的“野啤酒花”药瓶,这种助眠药是萨罗本地药厂的产品,是纯植物制剂。
他倒出一颗药片碾碎,放在孩子的奶瓶里。那个劣质的塑料奶瓶是他在夜市的摊档上花一块钱买的,他撕开街上小卖部买的塑料袋装“金鹿”奶粉,盛了三勺倒进奶瓶,直接从公厕的自来水龙头接上冷水,拧上瓶嘴,用力晃动。
奶还没喝完,孩子嘴巴上含着奶瓶,已经睡着了。他爬上椅子,把孩子举起放在纸板上。至少,一会儿即将发生的枪战误伤孩子的几率降低了。
房门上居然有个猫眼。
鼯鼠估计这个宾馆原本应该是一个林场或者农场招待所,用来接待外地出差的业务人员。林场衰败了,青壮年都下岗了,招待所被私人承包,承包费被农场用于支付职工的退休金。
本地治安太差,猫眼被保留下来。
二楼现在依然没有住客。他走到楼梯口,把走道灯关了,然后扒开走道开关面板,把电线拔开,这样开关就不能控制那个走道的灯泡。
他忽然想起,这个动作是多此一举——有了卯喊宾馆那个教训,来人一定不敢开灯。为了省电,开关装了二极管声敏电阻,对他更有利。他把开关按原位安装回去。
他回到房间里,拿起两个塑料热水瓶提起来摇了摇,确认水是满的。他拿起热水瓶走进走廊,把热水瓶放在走廊和楼梯交界的墙角,那个时候很多旅馆服务员把热水放在客房门口,但他设的是机关。
他走到房间门口,回头审视了一下狭长的走廊。他想起打伏击战常用的峡谷。真是个好地形,几乎可以说是“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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鼯鼠从旧旅行袋拿出刚才换下来的运动服,把西装脱了扔在墙角,穿上运动服。肯定会发生一场枪战,但鼯鼠不担心自己会输。
他有足够的武器和子弹,他已经制造了让对手低估他的假象。
最后他很认真地把那把雷明顿组装回原样。
热带地区潮热,跑了半天,他感觉身上黏乎乎的,很想洗个澡,就算没有热水都行。
淋浴间和厕所都是公用的,就在走廊尽头,他想了一下还是打消了这个奢侈的念头。孩子,他不能把随时啼哭的孩子独自丢在房间。还有洗澡时的水声也是个问题,他需要听清走道上的任何响动,他不知道不速之客何时到访。
那些人一定会来崖渡找他,也一定会找到这里。
他不得不主动暴露自己,寻求当地警方的帮助,他需要缓口气,但也就不可避免地暴露了自己。
他不相信路霖,一句话都不信。日以继夜生活在谎言中,信任是不可望更不可及的奢品。
有一件事虽然很重要,但是鼯鼠不想深一步探究的是:他可以肯定岩糯的继任者会派厉害的角色来除掉他,小木屋里的伏击已经证明了这点。但是为什么?是复仇?还是灭口?
这两者都不符合逻辑。
作为毒品生意经营者的原则之一,就是不能把私仇置于利益之上。如果仅为了复仇而杀人,会让行家和合作者怀疑杀人者是否足够理性,冲动杀人为人所不齿。
滥杀是一种野蛮行为,聪明而理智的生意人不会因为生意以外的原因起杀机。除非是为了争地盘、清除障碍或者消灭卧底、叛徒之类关乎利益的原因,连黑吃黑杀人都不被容忍,相对于贩毒,人命案更容易招来警方重拳打击。
如果是灭口,倒有点说得过去。
灭口是为了让某些秘密跟着死者一起埋葬,问题是鼯鼠的行动只是为了干掉岩糯,毒品生意的事情他几乎一无所知。刺杀岩糯已成沸沸扬扬的事实,无须掩盖的事实。
新继承人最应该做的就是弄清鼯鼠杀岩糯的动机,更有必要留活口。
现在,不管是什么原因,追杀者必须要知道他的落脚点,这是最重要的机密。
他已经主动把这个机密泄露出去了。
该来的迟早要来。鼯鼠只需要关心一点:今晚怎么活下去。
他脱了衬衫,半裸着身体,搬了房间不锈钢椅子坐在窗边,点着地摊买的当地一种土雪茄,两只脚搭在窗台上,看着落日余晖,打开瓶啤酒,一口灌进肚子里。
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,一阵凉风扫过,鼯鼠打了个激灵。他感到孤独和伤感,迟来的伤痛开始侵袭他的心。
先前三天在丛林里的艰难求生使他没有时间去想阿美的死,现在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像缓缓升高的潮水,蔓延到他整个身体。
死亡这种事情确实令人恐惧,但是如果一个人亲眼见识过一次,怕死的念头会大打折扣。如果幸运或者不幸见过多次,肯定会因为习以为常变得麻木。
除非,是自己爱过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