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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说,女孩子若是美而不自知,那才是真正的美。
可许暮晴从来都知道自己是美的。
曾有个男孩子给她写过一封情书,说她笑起来的眼睛里,装着揉碎了的漫天星辰。这样的情书收到过太多太多,文笔或华丽或稚嫩,却都承载着情窦初开少年们的一腔勇往和赤诚。
他们爱上了她,于是勇敢表达,肆意追逐,直白而不留余地。
她没有感动,她反感这样的人。
只是因为一个女孩子过于出众的外表,所以就产生了看似浓烈的爱意吗?他们爱的是这一张脸,而不是会哭会笑有着太多杂物心绪的这个人。
一见钟情,若是只与色相有关,那该多么悲哀。
但是显然,她不仅仅只是拥有一副完美的皮囊,她还拥有更多。
天赋,智慧,以及无可指摘的情商。
这些东西若是集中出现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上,特别是那个女孩子还相当漂亮,又该会产生多么可怕的后果?
无非就是,在无数道男孩子炙热而多情的目光里,掺杂着更多的女孩子的妒意罢了。
被人爱这的滋味,和被人妒忌的滋味,对她来说,其实并没有什么不一样。
都只会带来困扰而已。
哪怕只是穿着平平无奇的校服,却仍然可以在很多人里被一眼找出。哪怕只是扎着普普通通的马尾,也依然挡不住一脸的青春和灵动。
她曾经看着镜子里近乎完美的那个女孩子,心里面产生了深深的痛苦。如果可以选择,这辈子宁愿平庸一生,也不要披上这后患无穷的美人皮。
若她是个愚蠢的女生该多好,便不会有这样多的烦恼,便不会为人心的荒芜感到沉痛。她会沉浸在一份虚假却华丽的虚荣里面,享受着数不尽的赞美和欣赏,她会在其他女孩子拼命讨好的笑颜里面,找出一点真心,而不是殷勤之下掩藏的仇视。
他们以为她是公主,所以他们喜欢她。
她们以为她是公主,所以她们妒恨她。
只有她自己知道,那个穿着纯白色公主裙,站在高高的舞台上自信而从容的自己,不过是一具快要衰败的肉身,不过是一缕行将枯萎的魂魄罢了。
她从来都不是公主,虽然她们看起来是如此相似。
她只是一个被误以为是公主的灰姑娘,穴居在阴暗无比的沼泽里,用尽了全部的力气,却依然看不到一点曙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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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三二班的教室门口,站着一个头发短短的少年,他的脸很白,于是眉目越发浓墨重彩,懒懒散散地耷拉着眼,一副双眼皮横平竖直地往鬓角飞去,鼻梁和嘴唇“天高地不厚”,露出了几分旁若无人的不苟言笑来。
“同学,麻烦你帮我叫一下余阳。”少年叫住了一个人。
许暮晴刚刚离开座位走到门口,正打算去一趟洗手间呢,突然间就被身后的一个男孩子轻轻拍了拍肩膀。她心中一阵疑惑,不禁转过头看了一眼,想知道那个人是谁。
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陌生的脸。
正是刚刚的那个少年。
这张脸此刻呈现一丝惊讶的神色,目光停在许暮晴的眼睛上久久没有移动,似乎是想把她看进骨子里。
许暮晴有些不能适应这样的目光,于是面无表情转身回到班里,叫了一声余阳的名字,就径自去了走廊尽头的洗手间,再也没有看那人一眼。
所以她也就不会发现,当那个叫余阳的人来到少年身边的时候,他依然还盯着自己的背影,很长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。
“她是谁啊?”少年指着许暮晴的背影,问身边被叫出来的家伙。
“我们班花,漂亮吧。”余阳回答道,然后不怀好意地笑出了声:“怎么,看上了?”
男孩的眼睛里闪着光,嘴角浮起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,不置可否地摸了摸下巴。
那是许暮晴和程寻的第一次见面。
她从来没有想过,有朝一日,自己会牵着那个第一印象并不怎样的少年的手,走在每一条葱郁阴凉的林荫路上,走在十四五岁没有尽头的夏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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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寻第一次向她表白的时候,许暮晴心里是很排斥的,她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那个男孩子,因为不经意间听别人说过,这人是城里来的转校生,貌似还是个混混,正常人躲都躲不及,她怎么可能接受他的喜欢?
程寻第二十次向她表白的时候,许暮晴接受了。
喜欢过她的人太多,一次两次的,也曾经明目张胆或偷偷摸摸地向她表达过自己的心意。但被拒绝一次两次后,通常就无声无息归于沉寂了,甚至会因为这个原因,转身把目标锁定在其他女孩子身上,并选择飞速结束单身。
呵呵,有意思。
许暮晴看在眼里,只觉得荒诞。
她无数次感觉到,自己并不属于这个地方。毫不繁华的小城镇,仅仅只有这么一所初中,里面大多是一些混日子、不学无术的问题学生,没有人关注他们的成长,这个学校里早恋、翘课、打架等事件层出不穷,老师们从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所作为。
毕竟是小地方的人,没有一种天大的野心,不愿意用学习这种方式改变自己的命运,他们安于平庸,沉浸在一种坐井观天的狭隘喜悦里,没有人愿意想未来是什么模样。
而许暮晴是一个异类。
那样好的一副面容,又是这样青春到无与伦比的年纪,父母对她的要求不过是早日高中毕业,然后找个有钱人家嫁了,此后便能一生安稳,无忧无求了。
她却想飞出这篇荒芜的土地,去更大更远的地方。她用让所有人震惊的成绩,给那个小县城籍籍无名的中学,带来了一点点希望的曙光。
一个优秀上进,漂亮地咄咄逼人的女孩子,她所有的骄傲自持,所有的理智冷静,因为程寻的存在,都改变了。
她第一次尝到恋爱的感觉。
少年一颗真挚的心,深深打动了她。明明是个跋扈到了极致的人,却愿意为了她,变得那么深情而温柔。
在她忘记带伞的雨天里,总有人把自己的伞递给她,然后一句话不说在雨里狂奔回家;每天早晨,总会有买好的早点放在她的桌子上,散发着热气,是让人心里一暖的温度。
虽然她从来不用他的伞,虽然他买的早点都让她给同桌吃掉了。但少年在她心里,留下了如此与众不同的印象。
所以,在回家路上骑着自行车跟在她身后的少年,第二十次大声喊着“我喜欢你”的时候,她没有像以往一样加速跑远,而是停下了自己的自行车,等了他几秒钟,然后两人并肩骑了很长一段路。
于是俩个人就这样在一起了。
后来中考结束,她如愿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,他却永远不在了。
那个突然转学到自己所在的小县城的少年,其实有一种先天性的心脏病。他来到父母的故乡和爷爷奶奶度过了最后一段快乐的日子,本以为会平静走完此生,却不料上天把最好的许暮晴送给了他。
所以他走的很快乐,也很不舍。
许暮晴带着对一个故去的人的执念,迎来了自己的高中生涯。小城镇的出身,注定让她无法在城市孩子身边坦然自若,纵使伪装得天衣无缝,可骨子里,她依然是个会为学费捉襟见肘的乡下姑娘。
虽然她曾经得到过世界上最好的爱。
只是那份爱枯萎掉了,她的心也死了。
所以,再灿烂的微笑里,也隐藏着星星点点的苦涩和沉痛;而张扬而自信的眼睛底下,也有着太多卑微细碎不见天日的情绪。
她所有的光鲜,都不过是晦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