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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江花月何所思?君子好逑,美人胭脂一两!
阳春三月,自古逃不过文人骚客的浓重笔墨,不论哪个时代,哪个地方,哪个种族,这段日子,总归是才子佳人们最活络的时节。
赏人赏景都是极好。
云中城是座老城,从建筑到山水,都透露着古老的气息,地势高耸,早晚常有云雾弥漫,像是虚有其表的仙家圣地,有雾都,古都,云洲之都等诸多称谓。
其中最有名气的,当属云中城的灯会。
人群之中,女子身穿淡青色的窄袖长裙,雪白的肤色配上精致的鹅蛋脸,标准的大家闺秀,身后跟着个别木簪花的婢女,正在低头碎碎念叨,越发衬托出主人的端庄秀美。
那女子突然笑极,竟然转身向自己的婢女讨饶:“知道了,知道了,再有半个时辰,等看过了放烟花就跟你回去,行了吧?”
小婢女抬起头,可怜兮兮的看向自家小姐,会心笑道:“还是小姐最会疼人了,最近外面风大,等过些日子,我再陪小姐一块出来。”可还没来得及继续说下去,脸色又阴沉了下来。
哎!该来的总会来。
一名白衣男子从人流中走来,给小丫头都给看呆了,这种刺眼,不仅仅是依仗面相而显的鹤立鸡群,而是与生俱来的气质。
不过,很快就原形毕露了,“在下秦凯风,东洲人士,今日有缘,敢问姑娘芳名,芳龄几许,家住何处?”
女子的身材和相貌都是极好,发髻随意挽起,别着金丝镶白珠的碧绿簪子,一举一动,透露出大家闺秀的婉约,她并没有多说什么,只是出于礼貌的轻声回答道:“温瑶。”
“噗...!”不远处,男子噗嗤一声,打了个很不雅的喷嚏,歪着脑袋对旁边一人说道:“董胖子,这么多年来,有没有遇上喜欢的姑娘?记住了啊,这些书里的东西不一定全都管用,拿来用也可以,不过千万别照搬呐!”他看了眼手中的香泥小人,没了兴致,便重重的往后丢去,是不是会弄脏其他人的衣裙,或者是砸到某位涂满胭脂的小娘脸上,谁管你?
同行的健壮男...胖子跳脚道:“去你娘的董胖子,你才是胖子,你们全家都是胖子,雷爷我现在已经是半个修行者了,以后怎么也得是个武道小宗师,不像某些人,整天就会打漂亮娘们儿的主意!”这人性董,单名一个雷字,从小就是个小胖墩。
一脸得意洋洋的胖子故作沉思,然后忙不迭补充道:“哦!不对,是打小相公的主意...”
给人戳中痛处,年轻男子也没有恼火,反而习以为常,手中轻轻摇着桃花美人扇,腰间挂有白里透粉的古怪玉牌,长相倒也不差,他转身对另外一人说道:“辰儿,唐兴那小子每次都迟到,我看这次就别罚他喝酒了,找个姑娘给他破了处子之身,岂不更好!你说这个忙,咱帮还是不帮?”
中间的年轻公子便是杨辰了,一袭黑衣格外惹眼,“帮,怎么不帮,能不能让兴儿被霸王硬上弓我不管,不过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,必须要好好招待,所以咱们不仅要帮,还得好好帮!”
“得嘞!”男子将折扇在手中轻轻一敲,脸上满是笑意,笑意里面更有深意。
此人便是杨辰的死党,云洲四大家族中石家的长公子石皓,说起这石皓,那可是云中城实打实的恶霸,将一对男女扒光了衣服在大同广众之下欣赏活春宫,只是这位云洲纨绔代表人物的其中一个畸形趣味,喜好搜罗奇异物件,挥霍无度,曾以天价买下一名女子的贴身之物,竟也在豪门子弟之中传作美谈。而近年来,传言这位石大公子男女通吃,身边总要带上两个唇红齿白的年轻书童以备调教亵玩,也是不得不让世人摘去了“石肚兜”的美誉。
秦凯风笑意醉人,用词也极为讲究,既没有江湖人的草莽之气,也不像穷酸书生畏畏缩缩,轻声笑道:“云中城的夜景真乃是天下一绝,有佳人顾睐,灯火煌煌,正如良辰遇美景,我遇上姑娘,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,温姑娘,在下斗胆请...”
白衣男子话音未落,便被人从后边狠狠一脚揣在屁股上,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出去,好在自己底子扎实,这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摔个狗吃屎,估计自己这辈子没脸见人了。
“在下杨辰,云洲人氏,今日有缘,敢问公子大名,家住何处?”年轻公子迅速地收脚抱拳,毫不避讳。
白衣男子强行压制怒意,咬牙切齿道:“东洲秦凯风!”
“哦!秦公子啊,是这样,我有个兄弟,不爱江山不爱美人,独独喜欢身娇体贵的小相公,公子生的好皮囊,在下有愿成其美事,不知公子可否...?”
石皓连忙上前打断道:“辰儿,辰儿,你可别乱点鸳鸯谱,我挑食你是知道的,你看看人家秦公子,一脸欲求不满的样子,我是真吃不消啊,不行,不行...!”
“将就一下也不行?”
“回去好好调教调教不就得了,这不正是你的拿手好戏吗?”董胖子跟着附和。
“人不可貌相,你就当换换口味?”
“坚决不行!”
...
三人一本正经的争论着,若无旁人。
小婢女脸色煞白,被吓的不轻,悄悄地躲在自家小姐身后,不敢出一点动静。哪怕没有亲自见过,她也能认出那位穿黑衣的年轻公子哥,不正是家喻户晓的“云洲小霸王”吗?
云中城有一个习俗,不论是高门大户,还是寻常人家,都会收藏此人的画像,只要远远望见了,哪怕有那么一丁点相似,也要绕道而行,绝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,否则吃了哑巴亏,就只能跟老天爷说理去。
据说那些家徒四壁的流浪汉,也要时刻怀揣此人的画像,以防不测!
气质婉约的温家小姐很无奈,出门碰上这几位,算她倒了血霉了,人家秦公子再是自负,也总归是风度翩翩,言辞儒雅,可眼下这哥仨...,温瑶后悔瞒着父亲出来看烟火,也暗暗同情东洲的秦公子遇人不淑。
秦凯风终于抑制不住怒火,身形一闪,三指呈锁喉状,势必要捏爆对方的喉咙。自小受过良好教育的他,自然知道大丈夫能屈能伸,出门在外不可锋芒毕露,但是人家摆明了要找你的茬,那就实在是没有忍耐的必要了,论家世背景,自身修为,他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,何惧此人?
杨辰避也不避,脸上笑意更甚。
一只铁拳默契的从他的身后掠出,直直轰向白衣男子,秦凯风见势不妙,没有选择和对方硬碰,而是灵巧的躲开了。
董胖子高高跃起,又重重一拳砸在地面上,发出怦然巨响,且不说威力如何,单看这架势,唬人那是唬的一塌糊涂。
这个董胖子,天资平平,性子也木讷,从小就不爱读书,典型“自己家的孩子”,最爱做的事情,大概就是跟在杨辰和石皓的屁股后面和稀泥,年复一年的习武练拳,能有如今这套架把式,已经殊为不易了。
转眼之间,董胖子又是拳法迭出,直接朝对方的脑袋砸了过去,
秦凯风顺势向后倒去,双掌叠放在身前,然后猛然向前一推,四两拨千斤,轻松化解了对方的招数。可是胜券在握的秦凯风没有丝毫的掉以轻心,事实上,他早就看穿了对方的底细,拳风坚韧,体态雄健,俨然已经触及了淬体九重的门槛,虽说还未能跨入修行领域,但仍是不可小觑。
况且,旁边还站着两个完全看不穿底细的人,他们那种近乎盲目的自信,到底是哪儿来的?
石皓摇着扇子,冷嘲热讽道:“董胖子,你要是连个小白脸儿都搞不定,以后就别再在我面前瞎咧咧,晚上也别想吃肉了,只能喝汤。”
“放屁!”董胖子回骂,继续出拳。
杨辰双手抱着后脑勺,戏谑道:“对方好像很厉害呀!”
两人对视一眼,然后嘴角翘起,流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,所谓仗势欺人,狼狈为奸,说的大概就是这哥俩了!
杨辰将手放在嘴边,轻轻的吹了声口哨,夜空中盘旋着雪白银隼,像是一颗流星掠过城头,而那流星好似刚刚坠地,便见数百重甲精卫策马而来,尘土飞扬,黑衣甲士纷纷翻身下马,整齐的单膝跪倒在地上,为首的中年男子嗓音浑厚,沉声道:“杨家吴义衡,见过公子!”
“都起来吧!”杨辰看了眼身穿铠甲的中年男子,给了个再熟悉不过的眼神,笑着说道:“吴叔叔,那位是东洲来的客人,想要跟我切磋武艺,不过我今天没空,你替本公子进进地主之谊吧!”
秦凯风看在眼里,与董胖子的战斗,他早就已经占尽了上风,若不是对方体魄惊人,自己也不想轻易出剑,否则早就分出胜负了。他本以为只要再撑两个回合,等对方力气用尽了,便可以轻松取胜,反手教训三人,都未尝不可。而现在,上百号精甲武士,再加上那个看不穿来历的中年男子,想要靠自己脱身,怕已是难上加难了。
秦凯风彻底乱了,再掏出自己的杀手锏已经晚了,自己的精妙剑术还没有施展,就被中年男子一刀劈伤手臂,再被董胖子轰在胸口上,嘴角不断渗出血丝,神情颓然。
这貌不惊人的中年男子,竟然是位八脉境的武夫?
“云洲夜景是很美,所以在哪欣赏都一样,把他给我扔到云中城最大的茅房,关上一晚,派人在外面守着,明天若是还能自己爬出来,便放了他!”年轻公子语气平淡,正义凛然。
中年男人嘴角微翘,沉声说道:“吴义衡领命!”
“你敢!你可知道我是谁?在东洲...!”又一次话被打断,中年男人扇在秦凯风的脸上,怒道:“东洲?这里可是云洲!”
云洲自古没有过江龙!
如此大的阵仗,可是没人敢停下看热闹,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吧,杨小霸王的癖习谁不清楚?
黑衣精卫们拖着白衣男子缓缓离去,不断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。
温瑶曾跟三人在鸿才书院求学,害怕称不上,厌恶倒是真的,她正要转身离去,却出现了一名书生模样的男子,眉目清秀,儒雅长衫。
此人便是唐兴了,看上去和八竿子也打不到一块去的人,竟也是杨辰的死党。
说起唐兴,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惋惜,此人才华横溢,知书达理,梦中作赋,温酒成诗,当之无愧的鸿才书院扛鼎人物,曾有望直追惜是女儿身的云洲才女,真可谓书生意气,文采斐然,只是不知为何,要与云洲的头等纨绔惺惺相惜,最终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。
至于提及其中真正缘由,恐怕也只好说上一句物以类聚吧!
“自甘堕落!”温瑶扭头便走,两人身形交错,出现了短暂的停滞,女子声音很小,却重重落在男子的心头。
温瑶呢,自然是唐兴爱慕的女子。
杨辰三人面面相觑,竟不知道说些什么,要是搁在往常,说到挖苦别人,这哥仨一个赛一个,唯独这件事,却很少去开好兄弟的玩笑,没办法,谁让我唐兄是个痴情种呢!
“不碍事,不碍事,都习惯了!”唐兴摇了摇头,挤出笑脸,说道:“咱哥几个多久没聚过了,要不......?”
四人大笑,杨辰、石皓一左一右搂着唐兴的肩膀,董胖子又像以前一样挠起了后脑勺,他们想起了还在书院的那段日子,一起打架斗殴,一起抄书翻院墙,一起招惹书院里最俊俏的姑娘,一起拌嘴一起抬杠,一起畅谈,一起酩酊大醉。
四人异口同声道:“走一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