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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伏冥记》
作者:渡倾
第四十二章 夜来
清晨,幽城。
夜昙公寓4号楼113室。
早上醒来,戚落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足足一分钟。什么也不干,就那么直直地盯着天花板,脑子里像是浆糊胡成一团。
躺了好一会儿,伸出两手,抓着睡得乱糟糟的头发,揉成鸡窝一样。戚落此时只觉得自己活了二十八年的脸,让这一个梦都给丢尽了。
明明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跟乔雨保证了,义正言辞地说自己跟黎岸清清白白的啥都没有,可自己居然晚上就梦到了人家,还是个自己已经做了很多年的“旧梦”。这算啥?日有所思夜有所梦?难道自己潜意识里已经对黎岸到了如此魂牵梦绕的地步?
赶紧拍拍自己的脸,让自己不要再继续想下去,戚落跳下床,匆忙跑去洗漱了。
吃完早饭,戚落按照昨天的约定,再次到云竹路七号。
这次仍旧是自己打车来的,他答应过黎岸不会将他的住处告诉别人,纪小虎虽然是他的助理,却也是不能知道的。
最近天气降温降得厉害,两人看书喝茶的地点便从院子里改到了客厅中。一人坐在沙发一角,抱着各自的书,面前依旧是各一盏清茶。
黎岸依旧是温和地笑着,又是一室的清新茶香,他似乎已经全然忘了昨天对戚落说的那些暧昧不清的话、做的那些让人遐想的动作。
抬眼偷看着黎岸一副“正人君子”的模样,戚落琢磨着应该是自己想多了,对方可能只是开个玩笑,自己居然不仅有几分信了,还梦到了。想到这里,戚落巴不得给自己两巴掌。
“怎么了?”黎岸仍低头看着书,眼睛都没抬地开口:“又看不进去了吗?”
“啊?”戚落赶紧收回自己偷看的目光:“没、没有。”
“如果有别的烦心事,很难进入状态的话……”黎岸抬起头,再次露出昨天那个带着邪气的笑:“我们可再对戏试试,找找感觉。”
“不用了!不用不用!”戚落慌忙摆手,紧紧抱住手里的书稿。
黎岸收回了那个笑,再次变成人畜无害的模样,没再说什么,只低头继续看书。
戚落反应过来,知道自己又被他耍了一道,不禁气闷。但他也没办法,本来一直觉得自己脑子挺好使的,可一到黎岸这里,自己总是没办法。这个黎岸,就好像长了一双透视眼,总能知道自己想着什么,很多时候话还没出口,他却已经做出了回答。如果不是对方是个连微信都不用的数码盲,自己都要以为他是不是给你脑子里植了什么芯片,可以时刻窥探自己的心思。
再想起自己昨晚竟然还梦到了他,难道自己真的对他……
戚落赶紧甩甩脑袋,逼迫自己不要再继续想下去。
目光落在面前的手稿上,深呼吸一口气,凝神看书,再次进入《伏冥记》的世界。
冥界。
东阴鬼门关。
从孟婆栈离开后,殷逸川、蔚执风、秦方泽便跟着苍绯,一道前往南阴浮壁去。
因只有仙家方才会御剑而行,而他们一行如今在冥界走动,还是收敛一些,尤其是蔚执风的名头太大,一致认为不要泄露身份为好。于是,苍绯提议去买几匹马作脚力,也可早日到浮壁。
但在购马之前,有一个问题要先解决,那就是殷逸川和秦方泽因为之前孔天霖的追捕,没来得及拿自己的行李包袱。两人如今别说盘缠了,连一件换洗的衣物都没有。
由此,苍绯便决定先带他们去购置些衣物带着路上换洗。
“鬼门关中有一家成衣铺很不错,就在前面不远处,可带二位公子前往。”苍绯道。
“可……可这买衣服的钱……”秦方泽支支吾吾地开口,脸有些红。
殷逸川知他从小习惯了做富家公子,从来都是一掷千金,如今却要说出自己身无分文的话来,自然十分窘迫。
“这个无妨。”苍绯倒是看上去丝毫不介意:“我来付钱,反正此去浮壁一路吃住都是要花费的,你们总不能不吃不喝露宿街头吧?”
“这……这怎么好意思。”被个姑娘家仗义援手,秦方泽更加不好意思了。
“没关系,算是我借你们的,待你们回到凡间,多为我烧些纸钱便好了。”苍绯笑着说。
“没问题!”秦方泽立刻答应,别说纸钱,便是真金白银他秦家大公子也是出得起的。
“或者……我们去的这家店,可以赊账。”苍绯调皮一笑:“也二位公子先欠着,等死后有了冥币,再去付款也不迟。”
肖想自己的死亡总归算不得一件愉快的事,秦方泽明显打了个哆嗦:“不、不用了,我还是借姑娘的吧。”
殷逸川笑笑,这位苍姑娘,虽是生于帝王之家,倒却也仍是天真单纯的女孩子,看这爱笑爱闹不谙世事的单纯样子,怕是比自己年岁还要小。
苍绯继续道:“这家店在鬼门关也开了上千年了,我与店主相熟。偶尔有些亡魂死得凄惨,来鬼门关时衣不蔽体,又没有家人为其烧纸,口袋空空地就来了。他们选择留在冥界,总要先讨件衣服不是?于是鬼门关里,便有了这些可以赊账的成衣铺,也是让这些亡魂在冥界的日子可以开始得体面些。”
“那他们赊账之后如果不还钱呢?”殷逸川问道。
“与凡间相同,冥界众生亦是讲究信用的,有世俗冷暖可以评判是非对错,有判官鬼吏可以陈情伸冤的。”苍绯解释道:“而且父君那里会定期给此类成衣铺一些贴补,这样大家都好过一些。”
说话间,苍绯已经领着一行到了一家店铺前停下:“到了,这里便是。”
殷逸川抬起头,只见一家脸面不大的店铺,大门开着,里面挂着琳琅满目的成衣,牌匾上大大写着“夜来”二字,想着这便是店铺的名字,倒也别致。
一行进到铺子里,只见一位看上去五十多岁男人迎了出来,他身形有些微胖,面向和善,笑眯眯的,给人以一种亲切感。
“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薛崇业,我们都叫他薛叔。”苍绯对他们低声道,接着笑着对那男人喊道:“薛叔!”
“殿下!”薛崇业看到苍绯,立刻快步走过来,笑着作揖:“殿下今儿怎么有空来呀?”
“带几个朋友来照顾您的生意呀。”苍绯道。
“那真是太谢谢殿下了。”薛崇业热络地招呼着他们:“来,几位公子,看好哪一件就告知老朽,既是殿下的朋友,价格都好商量。”
殷逸川和秦方泽走到一排排成衣前,随意地翻看着。
“老板,这件多少钱?”突然,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衣架后面冒出来。
完全没有预兆,殷逸川和秦方泽都吓了一跳,只见一个面色惨白满脸血痂的男子,身上穿着的衣服有十几道血口子,满是血污。
“五千钱。”薛崇业仍是笑眯眯地报上衣服的价格,似乎已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。
那亡魂似乎觉得价格不合适,又看了看手中的衣服,有些不舍地放下,转身离开了成衣铺。
秦方泽和殷逸川默契地对视一眼,惊惧之余,也有几分好笑。不过被刚才这么一吓,秦方泽明显没了挑衣服的心情。他的穿着一向颜色亮丽花哨,便随手捡了几件色泽鲜亮的,交给薛崇业打包。
“薛叔,最近生意可好?”苍绯笑着问薛崇业。
“唉,怎么说呢?这世道啊,上门的客人是越来越多了,只是这赊账的也越来越多了。”薛崇业叹口气:“五阴之乱扰得人间不宁,横死的亡魂太多了。”
听到这话,苍绯也不由地面露几分哀伤之色,看向一旁始终沉默的蔚执风,却见后者只是看着在挑衣服的殷逸川,似乎未曾在意方才她与薛崇业的对话。
殷逸川从来不曾自己买过衣服,他从小到大穿的都是殷蓝贤的旧衣服,他比他表兄要清瘦许多,所以身上这衣服,总是要大上几分,用腰带松松垮垮地系着。不过他自知自己是书童的下人身份,又是寄人篱下,能有一口饭吃已然是侥幸,怎会再去计较穿着这等小事。
而如今站在这琳琅满目各色的成衣前,一向决断力超群的殷逸川第一次没了主意,不知该如何选择。呆呆地看了半晌,只好按照以往穿衣的习惯,拿起一件灰色麻布的外罩。
“逸川,你挑得这是什么衣服啊?”秦方泽突然走过来,把他手里的衣服抢过来,放回原处,对殷逸川道:“你之前是我家书童,穿得太好会招人闲话,不得不穿这些灰色麻布的衣衫。如今到了冥界,谁还在乎这些身份?你何必再穿得像个下人?”
“到了冥界,你依旧是我的少爷啊。”殷逸川笑道。
“少什么爷!”看着殷逸川又露出那样的笑容,秦方泽话里带着几分怒气:“你若是当我秦方泽是朋友,就不许再说那些话。来,挑你喜欢的颜色穿!”
喜欢的,颜色吗?
殷逸川低头,看着各式衣裳,华丽的、朴素的、鲜亮的、暗淡的……手指一一拂过那些或粗糙或细腻的不了,殷逸川缓步走到屋子的尽头,停下脚步,从角落里将一件纯白色的素衣拿了起来。
“逸川你干嘛!”见状,秦方泽立刻奔过来,看着殷逸川手里的衣服道:“你是花了眼不成?这……这哪里能穿得?这素白一身无一丝其他颜色,连腰带都是白的,太不吉利了!老板!你们铺子里怎么卖这种衣服?简直就是寿……”
秦方泽正转头对薛崇业准备发作,却在说了一半时候突然反应过来,停下话头。
薛崇贵也不生气,只笑眯眯地看着秦方泽:“这位公子,想必是位新贵吧?”
“新贵?”秦方泽一愣。
“指的就是新死的亡魂,比较委婉的用法。”苍绯解释道,接着对薛崇业夸赞道:“薛叔好眼力。”
“公子初入冥界,可能还没习惯。咱们这里可是幽冥五阴,全都是亡魂,这里穿寿衣不是最自然吗?”薛崇业笑呵呵地说:“公子不知,这白色可是冥界服饰中最经典的颜色,怎么穿都不会过时,富贵人家的小姐公子们都喜欢着呢。”
说完,薛崇业眯着眼仔细打量着殷逸川,捻须道:“我看这位公子肤色白皙,五官俊朗,气度清雅,双眼如缀浩瀚繁星,穿白色定然好看。您仔细看这件,袖上还绣着魑魅魍魉的暗纹,这针脚,这绣工,往远了不敢说,就鬼门关内,没有更好的手艺了。我这铺子里上百件成衣,公子一眼便看中这件,公子真是好眼力呀。”
“薛老板谬赞。” 殷逸川问道:“这么好的手艺,想必价格不菲吧?”
“既是殿下带来的客人,自是最低的价格。”薛崇业捻须思索片刻道:“十万钱。”
听到这个价格,殷逸川注意到苍绯的表情明显一僵。
殷逸川对薛崇业道:“薛老板,我也是初入冥界的新贵,不大懂这冥币的价值。但也能约莫猜出,这十万钱,不是小数目吧?”
“公子聪慧,这是我们铺子里最贵的一件了。不是老朽不给殿下面子,只是这样的绣工,这样的衣料,当真不能再低了。”薛崇业道:“其实我也一直没指望这件衣服能卖出去,只是摆在这里展览罢了。”
说完,薛崇业又拿起旁边另外一件米白色的衣衫:“公子您看,这几件白色的,手工也非常好,价格也更实惠。老朽也知道,十万钱确是太贵了,何必在一件衣服上花费如此……”
那件米白色的衣衫还没递到殷逸川的手里,就被另一只手拦住了。
殷逸川和薛崇业抬起头,顺着那只手往上看。只见蔚执风不知何时走到两人跟前,指着之前那件价值十万钱的素白衣衫,对薛崇业轻声道:
“那一件,我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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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一句是不是非常霸道总裁哈哈?写的时候我自己都笑了,为了小川川买买买的度尘君,这么想着,发现剁手双十一又要到了,某倾也要吃土ing……
知识点:“夜来”的命名来源于传说三国时期的美女之一薛灵芸,后来成为了曹丕的宠姬。
其父亲为薛业,王嘉《拾遗记》有所记载:“薛灵芸闻别父母,唏嘘累日,泪下沾衣,至升车就路之时,以玉唾壶承泪,壶即红色。既发常山,及至京师,壶中泪凝如血。”这就是典故“红泪”的来历。
魏文帝早就听闻薛灵芸的美名,远远看见她的车撵发出感慨:“古人云:朝为行云,暮为行雨。今非云非雨,非朝非暮。”此后,薛灵芸便被改名为“夜来”。
薛灵芸擅女红,魏文帝喜爱不已,凡不是薛灵芸缝制的衣服,魏文帝一概不穿。宫中之人也给她取了个美称“针神”。《拾遗记·魏》对此也有记载:“夜来妙于针工,虽处于深帷之内,不用灯烛之光,裁制立成。非夜来缝制,帝则不服。宫中号为针神也。”
某倾在看过《大将军司马懿》之后对于曹丕很感兴趣(虽然这剧的主角人设崩塌,但剧还是好剧哒),查了些他的资料,便将针神的典故用在了小说里。不过薛灵芸此人仅记载于《拾遗记》中,而这是一本小说而非史书,我查到的曹丕妃子并无薛姓女子,所以可能是王嘉杜撰的人物吧。不过我也没有做具体考证,有了解这段历史的娃可以在评论区跟我探讨哈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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