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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凌对于此次廉国之行,其实还是抱持着相对乐观的态度的。
等离了官道,越凌就从阿绯身上下来,坐进了温无瑕所在的马车。
其实越凌压根就没打算一路骑着阿绯去廉国。阿绯骑起来再舒服,那也是没屋顶的。这一路过去,免不了风吹日晒。只怕还没到廉国,她就得变成炭烧太子。
更重要的是,若让阿绯走在队伍中,那他们这一行人都别想好好赶路了。
越凌之所以会骑着阿绯出来,无非是为了威慑誉王,顺便炫耀一把。
为了避免使团中的马匹受阿绯影响,出行前,她就命人把所有马匹的眼睛全给遮住了,这才得以正常上路。
然而要让所有马匹一直保持蒙眼状态赶路这显然不合情理。所以,当离开平坦的官道之后,越凌便不得不遗憾地与阿绯暂时告别。
“没办法。我也得考虑实际情况嘛!”越凌安抚着失落的阿绯,宽慰道,“谁让没有一匹马能在你身边正常行走呢……”
越凌之前还特地带阿绯去了一次皇家马场,试图找出能与阿绯和谐共处的马匹来。
然而这项尝试最终以彻底失败告终。别说皇家训马场了,最后连整个京畿营的军马都拉来试过了,愣是没有一匹能在阿绯面前站稳五秒!
现实就是这么残酷。要是坚持带上阿绯,大家大概就只能集体步行赶路了。
“要不,你还是先回圣山?等我回京了再去接你?”越凌这般建议道。
此去廉国路途遥远,而且哪怕到了廉国境内,阿绯的行动也还是要受到种种限制。哪能像在太子府时那般自在。
越凌心疼自家孩子,自然不希望它受委屈。比起跟她去廉国,阿绯暂时回到圣山的小伙伴们身边会更好。
谁知阿绯低呜了一声,将头埋到越凌怀里,死活不肯起身。
“这就难办了。”越凌摸了摸阿绯的脑袋,很是为难。
“要不,你跟我一起去廉国?但是那样的话,你就不能跟着队伍一起赶路了。白天我们赶路的时候,你要远远地跟着,在山林中穿行;等晚上我们歇息的时候,你再偷偷来找我,怎么样?”
其实,若不是阿绯已有灵智,越凌都还设想过,干脆直接把它装进乾坤镜空间里带着走得了。
不过阿绯除了不能说话,感觉就智商而言,已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了。越凌直觉地认为,把它带进乾坤镜空间里带走,并不是什么好主意。
更何况,到时候她又要怎么解释凭空冒出来的阿绯?
思来想去,还是得靠阿绯自己。
身为狼王,它隐匿行踪的本事不容小觑,跟踪猎物的本能也足够强悍。只要它愿意,它完全可以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,跟牢他们这支队伍。
待到晚上,队伍歇下后,她仍然可以命人将马匹的眼睛尽皆遮起,再让阿绯过来一起休息。
要带上阿绯,在进入廉国前,这恐怕是最好的办法了。
至于进入廉国之后怎么办——越凌决定等到了边境,和方宇涵会合之后再决定。
虽然阿绯对于不能与越凌一起上路很不满意,但在越凌的努力安抚下,它终究还是妥协了。
为了避免它一路上太寂寞,越凌抓出了3344,让它陪着阿绯一起赶路。
3344的反对是极力的,但结果是徒劳的。
“宿主,你太偏心了!”3344都快要哭了。
太大只、太吓人,不能跟着队伍一起前进的,明明只有那条呆头狼!
凭什么这么软萌可爱的它都不能跟着宿主一起?
它再也不是宿主最喜欢的小可爱了!
“乖啦乖啦!”越凌安慰它,“这是你身为哥哥的重要责任呀!万一阿绯迷路了,找不到队伍那可要怎么办?还不是得靠你把它带回来?你太重要啦!”
“真、真的吗?”3344抽抽搭搭地哭唧唧,“我真的有这么重要吗?”
“当然是真的!”越凌一边挼着它,一边安抚道,“小甜心最重要了,对不对?阿绯也是这样认为的,没错吧?”
阿绯十分配合,侧着脑袋低吠了一声。
身为狼王的它,要是能把这么庞大的车队都给跟丢了,那就真的不要混了……嗯,算了,既然主人这么说,就配合她一下好了。
越凌好容易安顿好这两只小可爱,总算可以安心上路了。
她钻进温无瑕的马车,叹息道:“唉……我当初就不该心软。还是应该坚持把阿绯送回圣山去才对。”
温无瑕掩唇而笑:“阿绯打定了主意要跟着你,你又能怎么办?难道还能打晕它,把它抬回圣山关起来不成?”
且不说谁能有这本事打晕阿绯,就算真把它打晕了送回圣山,难道它不会自己跑出来么?
放眼雍国,难道还有人能拦得住它?
“你怎么反倒挺开心的?”越凌斜瞟了一眼道,“多了一个阿绯,一路上多了不少麻烦。要去城镇住宿是不可能了,只能露营荒野了。”
阿绯那体格,要真进入城镇,还不得把百姓全吓疯了?为了配合它,咱们就只能全程留宿荒野了。
“这有什么不好的?”温无瑕倒是气定神闲,“反正,我们本来也没打算穿州入府。”
越凌无言以对。
这确实是事实。越凌身份特殊,若他们进入城镇,各州各府少不得要迎送招待。劳民伤财不说,更是耽误时间。
因此,就算没有带上阿绯,他们也原就做好了不入城镇的打算。阿绯的存在只是让这个安排变得更加合理了。
到了晚上,使团选了适合的地方扎营。
虽说早已决定不入州府,但并不代表沿途的州府会愿意错过讨好结交太子的机会。
越凌不进城,他们可以出来嘛!
所以越凌一行沿途所需的物资,以及休息的地点,都一早就有人先行打点好了。
等所有人马都安顿妥当,夜色也深了。阿绯静悄悄地出现在越凌车前。
越凌径直将它带入了自己的车厢。
太子出行,所用的马车也是最豪华、规格最大的。
一来她地位放在那,用得差了也不像;二来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要去廉国访问,作为战胜国,应有的排面还是必须做全的。
就算皇帝再不喜欢太子,这样的场面活也还是必须的。
越凌和温无瑕所在的马车,除了让俩人能轻松起居,还有足够大的空间。要再塞进一只阿绯没有任何问题。
梳洗完毕的越凌和温无瑕直接靠着阿绯沉沉睡去。
身为一头狼,阿绯的睡眠极浅。作为夜行性生物,它又基本不在夜间休息。加之它耳聪目明,嗅觉敏锐。有它在,整个使团夜晚就算全员蒙头睡大觉,不留一人守夜都没有任何问题。
第二天一早,阿绯不等众人起床,便又要隐入山林之中了。
越凌拍了拍阿绯的头以示鼓励,同时也喂给它很多食物。孩子都已经这么辛苦了,当然不能饿着。
其实越凌也不是没想过,就这样让阿绯呆在马车里,一起坐车赶路。
可是马车的宽敞,只是针对普通人类而言。
以阿绯的体格,钻进马车里休息还算勉强可行。但如果成天成夜呆在上面,连转身都很困难地凑合,也实在太委屈了。
晚上休息时不怎么动弹也还罢了,若一路上都要这般,那和被关在笼子里又有什么两样?
于是,越凌便这样过上了白天乘车赶路,晚上枕着阿绯睡觉的旅程。
使团出行,一应事物都带得很全。从方方面面考虑到远赴异国他乡可能会有的诸多不便,既不能委屈了太子,也不能坠了雍国的名声。所以能带的、该带的,使团都尽可能都带上了。
这就直接导致,越凌这一路的生活质量呈直线飙升之势。出行水准比之她刚来这个世界带队赈灾之时,简直不可同日而语。
这一路虽说不得是日夜兼程赶路,但倒也不曾拖沓。不过月余光景,越凌就已经赶到了雍廉边境。
到了这里,她终于见到了在这个世界的方宇涵。
这应该是他们一同穿越以来,分别最久的一次了。距离他们刚进入这个世界,已经足足过了有小半年时间。可两人这才是第一次碰面。
“唉……是我的错觉吗?怎么感觉想要见他一面,越来越难了呢?”远远看到站在迎接队伍前端的方宇涵,越凌喃喃道。
“阿越,你说什么?”越凌身边的温无瑕没有听清她的低语,出声问道。
“没什么。我是说,我很久没有见到方宇涵了。”越凌笑了笑。
“这倒是。”温无瑕也笑了,“方宇涵参军,少说也有两年了吧?听说现今已是校尉了?提拔算是相当快了。
想当年,我们都还年少时,他曾说过‘将来要做大将军,然后保护你’。如今看来,竟不是狂言呢!”
方宇涵作为太子乳母之子,与温无瑕和太子三人,算得上是青梅竹马。因此温无瑕对他也颇为熟悉。
“再不来,恐怕就要认不出咯!”越凌又看了那边两眼,感叹道,“他变了很多。”
方宇涵的原身与太子同龄。刚入伍时不过十六岁,而今已长成十八岁的青年了。他身形健壮,眉目俊朗。虽然因为常年征战的关系,皮肤晒得黝黑,但看起来反觉更显英气逼人。
“时间过得真快。”温无瑕叹道,“一转眼,我们都长大了。若这次和谈能成功,宇涵回京后,也该议亲了吧?”
“大概吧。”越凌含糊道。
其实皇后当年一时糊涂,造成原主这一世性别错置,受影响的并不仅仅只有太子和温无瑕而已。
方宇涵的原主,既是皇后心腹之子,又是太子的童年玩伴。他知道太子真实的身份,同时也早早就立志,要用自己这一生来守护早已走进他心中的太子殿下。
无论是在哪一世,方宇涵的原身都是终身未婚。他是太子最忠心的拥护者,也是最虔诚的骑士。
方宇涵之所以会用这位原主的身体,是因为在他们穿越来这个世界前,这青年在和廉国的作战中出了意外,从马上跌落。
方宇涵延续了他的生命,征用了他的身体时,也听到了他最后的心愿。
“希望太子能够一世平安。”这是那名青年留下的最后愿望。
“其实……就算太子从没有女扮男装,他们之间也不会有结果的吧?”3344道,“太子是皇后之女,是金尊玉贵的嫡长公主。再怎么样,也不会跟一个底层贵族出身的乳母儿子有未来。”
“对啊!所以,说不定方宇涵的这位原主,倒是最支持太子女扮男装继承帝位的。”越凌道,“这样的话,至少他就可以一辈子陪在太子身边,而不必眼睁睁地看她嫁作他人妇,为他人生儿育女。”
“不过,这是那位原主的想法。我们这位‘方宇涵同学’,大概想法就更多了吧?”事到如今,3344已经很跟得上越凌的思路了。
“嗯,我估计,这货连自己造反当皇帝的可行性都考虑过了。”越凌评价道。
不管对自己的未来有怎样的规划,至少现在的方宇涵还只是一名驻扎在雍廉边境的校尉将领。他依然要恭恭敬敬地跟着队伍一起,来迎接太子以及使团的到达。
越凌带着温无瑕和藏在马车里的阿绯,住进了位于边陲小镇的临时住所。
边境小城里最拿得出手的房子,也是与京城的太子府不能比肩的。别说太子府,只怕和洛城的太守府也相差甚远。
好在越凌只要进入工作状态,就不是贪图物质享受的人。现在并没到她自我设定的休息时间,哪怕比这更苛刻的条件她也绝对不会有意见。
应付完边境的官员与将领们,越凌借口说长途跋涉累了,需要休息,就将闲杂人等都打发了出去。只留下方宇涵问话。
“现在要见你一面,真是越来越难了。”这是其他人走后,方宇涵的第一句话。
“方宇涵!你是怎么跟太子说话的?就算是一同长大的玩伴,也不能这么没规矩!”
越凌刚想感慨两个人的默契,但还没来得及开口,却是温无瑕走了进来。
原来是她见院中再无外人,便将之前一直藏在车中的阿绯带了过来。
“这是什么?”方宇涵第一次见到阿绯。毫无防备地被他那硕大的身形吓了一跳,倒也没顾得上搭理温无瑕。
“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,我这边发生的‘有趣事情’呀!”越凌眨了眨眼睛,看着他道,“它叫阿绯。你看,是不是很有意思?”
方宇涵这才想起来,当时他还在战场上搏命厮杀,越凌突然联系他,说是发现了一头很有意思的狼。
原本方宇涵是觉着,越凌在圣山中进行神狩,碰到个野兽什么的,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。既然她说的是有意思而不是有危险,那应该没什么大碍,所以之后他也没多想。
可他万万没想到,越凌会直接把这头狼带出圣山,还一路带到了雍廉边境!
不过方宇涵毕竟见多识广。他绕着银狼转了两圈,摸着下巴点头:“是有些特殊。”
“是吧是吧!我就说,阿绯是特别的!”越凌兴奋地说道。
“我说你们两个,这难道不是明摆着的事么?”温无瑕诧异道,“难道阿绯长这样,还能有人能觉得它是头不特别的普通狼?”
若真有这种人,温无瑕才要质疑他的眼睛是不是脱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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