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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空规则拥有强大的封印之力,可以封印登临的记忆和星辰之力,但规则也不是万能封印王,独属于登临的肉体力量和战斗意识就不能被规则封印。登临未点燃魔星的时候,肉体实力是玄阶中段,单手提起两百来斤的货袋,实在是稀松平常。
包括吴掌柜和程管事在内,所有人瞪大眼睛瞧着登临,大家都不明白,这个小乞丐干巴巴的身体内,怎么蕴含如此大的力气。
登临对小江南咧嘴一笑,显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,他将天天放在地上,对和小江南搭档的大秃子拍了拍胸膛。大秃子会意,松开了抓着货袋的手,登临手臂一抖,便将货袋翻到肩膀之上抗稳,他又觉得不过瘾,返身走到货车边,单手抓下一个货袋,翻到另一个肩膀上扶稳,大步流星走入货栈。
不论是在现代还是古代,什么最吃香,人才最吃香!七十二行尽皆如此,而在商队伙计所属的杂役界,对人才的界定自有标准。
程管事是见到登临从吴掌柜的车上下来的,心中原本纳闷,吴掌柜这么算计的人,怎么会收容一个不干活的乞丐的,现在才能明白,原来,这个小乞丐是个大大的人才啊。
他捋着山羊胡须叹道:“吴老哥果然好手段,居然收容如此厉害的伙计,关键时候才出手,把程某手下这些饭桶全比下去啦,呵呵,程某叹服。”
吴掌柜虽然算计,但心地不坏,否则也不会在江南行货时收容小江南了,他也看到登临从自家的货车上跳下来,以为是路途中搭便车的乞丐。一般的,吴掌柜碰到伙计们暂时收容乞丐搭便车,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,如今天下,汉人落难,受尽胡人欺辱,既为同胞,大力帮不了,施些小力,能帮就帮罢,自己说不准在哪天,就如这些乞丐般落了难呢。
他可没想到,这个小乞丐居然是个人才呢。
“哈哈,也就是看这个家伙可怜,所以收容了这个家伙,哈哈”吴掌柜的小眼珠子叽里咕噜一转,拔腿向货栈大门走去,“这小子新来,空有一身力气却不知轻重,吴某得多盯着些,别把宝贝们弄坏喽,失陪哈失陪。”临进门时,他对正从货栈走出的吴二递了个隐晦的眼神,吴二会意,立马转身,和吴掌柜步入货栈。
此时,登临已把两袋货放妥,返身走来。天天颠颠跑着,跟在他身后。
吴掌柜当机立断,一步上前,挡住登临,面皮抖了抖,伸出肥胖的手掌,张开粗短的五指,“小哥,以后跟吴某干如何,吴某给你一年……五石黍米。”吴掌柜可是下了血本了,平时雇佣那些精壮伙计,就没有开出一年一石黍米的,他敏锐的嗅到了程掌柜流露的贪婪,立马决定,高价留住人才。
五石黍米是多少?登临心中迷糊,愣了一下,看向站在吴掌柜身边的吴二。吴二当然不会跟老板唱反调,附和道:“登临兄弟,跟我家掌柜混,绝对比你投亲戚强,这兵荒马乱的,只有入对行当才是正经啊,要知道我家掌柜就算是在燕京城,也是有数的行商,手底下……”吴二吐沫横飞地替老板吹嘘,给登临画了一个大大的饼。
“咕噜噜——”登临腹部雷鸣,他赧然一笑,指了指自己的肚皮。
吴掌柜秒懂,他妈的,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,绝对不能便宜程老匹夫,他一拍大腿,“管饱!”
管饱就成。登临咧嘴一笑,点了点头,大步走向货栈外的货车。
“一年五石黍米啊,啧啧,”吴二艳羡的注视着登临的背影,“可以雇好多个丫鬟服侍了哩。”
吴掌柜的面颊抑制不住的抖颤着,为付出如此高价而肉痛,是啊,五石黍米,可以给位于燕京的老宅添好几个暖床丫鬟了,这年头,人不值钱啊。
这时,登临已经走到货车边,两臂一抖,提稻草似提起两个货袋扛在肩上,他没打算离开,而是对着站在货车上正往下搬货的伙计咿呀一声,又指了指自己的肩膀。
登临表示,这重量太轻,不过瘾。
伙计明白登临的意思后,又搬了两袋货压在登临身上,货袋高高堆积在登临肩膀上,登临咧嘴笑着,腰不弯气不喘,宛若一个移动的货袋堆,转身向货栈走来。
登临身后,程管事鬼鬼祟祟的靠过来,准备挖墙角。
凡是好东西,都会有人抢,吴掌柜深谙此理,他按下心头之痛,吐了一口吐沫,狠狠一跺脚,“他娘的,老子做生意从来就没有亏过,这年头,什么最重要,人才!”说着,小跑着冲向登临,老子好不容易看中的人才,可不能被程老匹夫抢走了。
战乱年代,强壮的男丁是稀缺货物,军队、行商、大户人家的看家护院都缺不了,像登临这样一人顶几人的力士,的确是各家看中的人才。在不久之后,吴掌柜就会庆幸,自己当日在雁门货栈做了一个怎样的英明决定,这个当时一拍脑门定下的交易简直是赚大发了,即便他晚年时在儿孙之前,仍会将帝国传奇少帅在自家商队做伙计之事津津乐道。
衣衫褴褛的登临似乎散发着无形的力场,伙计们越干劲头越足,吴家商队的满车货物快速的消失着。
热火朝天的货栈的一侧,是一处较高档的客栈,客栈正对货栈的窗户半敞着,一名梳有两根乌黑麻花辫的少女睁着灵动的大眼,注视着热火朝天的货栈。
“大小姐,那个小乞丐也在这里呢,乖乖隆地洞,别人都是两个人扛一个货袋,他却一个人扛好几个货袋,气力真是不小呢。”少女扭头对身后的人说,“要不要叫龙叔带两个人过去,把那只小狗抱来,哼,一看这小乞丐就不是什么好人,这只异种狗狗肯定是他偷来的。”
少女所在的地方是客栈的二楼,厅内空间颇大,摆置了二十余张桌子,此刻,厅堂内没有别的散客,三十多名气势彪悍的武士或坐或立,神情恭敬,将身穿红衣的女子团团护卫。武士中,就有和登临在城门外起过冲突的马老三。
红衣女子身材曼妙,气质恬淡,但戴着斗笠,薄纱遮面,看不清容貌。女子对面,坐着一名身着劲装的中年男子,他留着大胡子,双目如刀,他的一只手端着个茶盏,另一只手按在腰部的钢刀之上,裸露的手臂肌肉虬结,青筋暴凸。
“胡闹,龙叔跟咱们出来,就是为咱们干这事的吗?”红衣女子训斥,嗓音清甜,宛若鹂歌。
中年男子放下手中茶盏,眸子闪过暖色,“不碍的,大小姐只要吩咐,龙某必将那只狗取来。”
“不用了,此等小事,不能耽误了爹的大事。”红衣女子说,站起身,“那几家的人想必到了,走,咱们会会去。”
“谨遵大小姐令。”龙叔站起身,其余坐着的武士齐刷刷站起身,将红衣女子团团护卫,向楼下行去。